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5.这就是本章关于亚伯兰、夏甲和以实玛利的细节的内义。然而,这内义何等丰富,也就是说,它所包含的细节何等无穷无尽,仅从以下考虑就可以看出来,即: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在内义上都关注主并论述主;圣言的生命因圣言本身而由此产生。另外,每一个事物在内义上同时论述主在天上的国,以及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它以同样的方式论述凡有主的国在里面的人,此外还总体上论述一切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这一切事物都来自主。这就是为何亚伯兰也代表属天教会,属天人和属天之物本身,等等。不过,展开解释以涵盖所有这些主题太冗长乏味了。
圣言中的异象和梦,包括先知们的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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