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5.“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表示主的内层人给出的答复。这从“耶和华的使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使者”是指主的内层思维,如前所述(1925节);它因是指思维,故也指答复。主的内层思维来源于对直觉真理的情感,而这情感来源于神性良善本身。这种思维从来不曾存在于任何人里面,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如前所述(1904, 1914, 1919节)。即便如此,人仍拥有内层思维,它从主通过他的内在人流入内层理性人,只要他有良心,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有良心的人能发现他们的外在人中与内层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相冲突的邪恶和虚假。但这种思维远在主的思维之下的那个层次,根本无法与祂的思维相提并论。主的思维来源于对直觉真理的情感,是祂自己所特有的。然而,那些没有良心的人不可能拥有内层思维,故不会经历冲突;原因在于,他们的理性心智和肉体感官在同一个层次上,并行如一体。他们虽然也拥有不断从主流入他们的良善和真理,或说拥有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持续流注,但从来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因为他们立刻掐灭并窒息了它;这也是为何他们不相信任何信之真理。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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