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94.“撒莱”是指与良善相联的真理,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并说明(1468节等);“亚伯兰”是指主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主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唯独耶和华是人,或说除祂之外,没有人是人。事实上,从真正意义上说,人表示存在或核心实体,人从这存在或核心实体获得自己的存在。存在或核心实体本身(人从它获得自己的存在)就是神性,因而是属天的和属灵的。没有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人里面就没有真正的人性,只有一种动物的本性,就是存在于野兽里面的那种本性。每个人都是凭耶和华或主的存在或核心本质而为人,并能被称为人。使得他成为人的属天特质就是他爱主、爱邻;他以这种方式而为人,因为他是主的一个形像,还因为他从主获得这属天特质。否则,他就是野兽。
耶和华或主是唯一的人,人们凭祂而被称为“人”,一个人也是凭祂而比别人更是人(参看49, 288, 477, 565节)。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耶和华或主向上古教会的族长,以及后来的亚伯拉罕和众先知显现为一个人。这也是为何当地上不再有人,或人类当中不再有任何属天和属灵之物时,主乐意通过像其他人一样出生而披上人性,并使这人性变成神性。在这一方面,祂也是唯一的人。此外,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像,因为它反映了祂自己。天堂因此,尤其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大人,即:在天堂,主是全部中的全部。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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