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883

1883.关于第一种

1883.关于第一种异象,即出体,情况是这样:人被带入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只知道他是完全清醒的。他的所有感觉都如在身体完全警觉时一样完全清醒;这时,不仅视觉、听觉,奇妙的是,就连触觉都比在肉体清醒时更加敏锐。在这种状态下,我也活生生地看见灵人和天使,听见他们说话,说来奇妙,我甚至还摸到他们。在这些时候,肉体几乎不起任何作用。这就是经上说人们出体,不知道“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所指的状态(哥林多后书12:2, 3)。我仅有三、四次进入这种状态,只是为了让我了解这种状态是怎么回事,并看到灵人和天使享有各种感觉,包括触觉,这触觉远比肉体的触觉更微妙、更敏锐。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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