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75.我被允许感知主祷文中基于下面这句话的天使观念,即:“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马太福音6:13; 路加福音11:4)。离我最近的善灵开始通过我里面可感知的某种观念消除“试探”和“凶恶”,他们如此彻底地弃绝这些观念,直到纯天使的东西,即良善保留下来,没有任何试探和凶恶的概念;字义就这样完全消失了。在消除的过程中,第一步是形成关于该良善的无数观念,即:良善如何从一个人的苦难中出来,而苦难来源于这个人和他的邪恶,这邪恶就含有惩罚在里面。伴随这些观念的,是对以下观点的一种愤慨,即:任何人都应该想到试探及其邪恶来自其它某个源头,并且任何人在想到主时,都应该想到邪恶。这些观念随着它们升得越来越高而逐渐被洁净。它们的上升由前面(1393节)所描述的消除来代表,并且消除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迅速完成,直到最后这些观念进入我思维的阴影中。那时,它们在天堂中,那里只有关于主之良善的无法形容的天使观念。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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