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823

1823.“取一头三

1823.“取一头三岁大的小母牛,一只三岁大的母山羊,一只三岁大的公绵羊”表示教会的属天事物的代表,这从用来献祭的这些动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凡理性思考的人都无法相信用来献祭的各种动物仅仅指祭牲;或一只公牛、一只小公牛或一只牛犊和一只绵羊、一只小山羊、一只母山羊具有相同的含义,而这些和一只羔羊又具有相同的含义;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具有相同的含义;事实上,每种动物都具有自己的特定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一种动物决不可以用另一种动物来代替被献上;并且经上清楚说明了哪些动物要用于每日的燔祭和献祭,哪些用于安息日和节期,哪些用于甘心祭、还愿祭、平安祭,哪些用于赎愆祭和赎罪祭,哪些用于洁净。除非每种动物都代表并表示某种特定事物,否则这种情况永远不会出现。
至于每一种具体表示什么,这在此解释起来过于冗长。只要知道动物表示属天事物,鸟表示属灵事物,并且每种动物或鸟都表示某种具体的属天或属灵事物就足够了。犹太教会本身,以及与它有关的一切都是诸如构成主国度的那类事物的代表;主的国度只有属天和属灵之物,也就是只有属于爱和信的事物,这也可从前面所解释的洁净和有用的动物的含义很清楚地看出来(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76节)。在上古教会,这些动物表示天上的良善,所以在后来的教会,当纯外在的敬拜(尽管这种敬拜也是代表)被高度推崇和赞成时,它们就变成了代表。
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状态,并且教会未来状态的性质也被预言了,所以这一切通过类似的代表被指给亚伯兰看,正如此处所记载的。然而,它在内义上仍表示这些事物,这是谁都能知道并想到的。因为除非每一个事物都具有一个灵义,否则“取一头三岁大的小母牛,一只三岁大的母山羊,一只三岁大的公绵羊,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每样从中间劈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摆列”,有什么必要呢?不过,从下文可以看出这些细节表示什么。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8

Faith58.在启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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