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7.“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蛾摩拉以先”表示在外在人被对邪恶的欲望和虚假的说服毁灭之前。这从“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含义清楚可知:“所多玛”是指对邪恶的欲望,“蛾摩拉”是指虚假的说服。事实上,正是这两者毁灭了外在人,使它与内在人分离;也正是这两者毁灭了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对邪恶的欲望属于意愿,虚假的说服属于理解力。当这两者掌权时,整个外在人就都被毁灭;一旦被毁灭,它也会与内在人分离。不是灵魂或灵与肉体分离,而是良善和真理与人的灵魂或灵分离,以至于只能从远处流入。关于这种流注,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予以论述。由于在人类当中,外在人被如此毁灭,并且它与内在人,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联系被打破,所以主才降世,以便将外在人与内在人,也就是将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结合并合一。此处描述的是当与内在人结合时,外在人的性质,也就是说,它“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你到琐珥时的埃及地”。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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