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7.“罗得与他一起”表示感官,或感官之物,这在前面(1428节)已经简要阐明。由于此处具体论述的是“罗得”,所以必须知道他代表主的哪一方面。法老代表最终把主送走的记忆知识或事实;而罗得代表感官事物,也就是外在人及其享受;这些享受是感官的享受,因而是通常迷惑童年时期的人或心智,把他或它引离良善的最外在事物。因为人越沉溺于恶欲所带来的享受,就越被引离属于爱和仁的属天事物;事实上,这些享受里面有源于自我和世界的爱,而属天之爱永远无法与这些爱和谐一致。然而,有些享受虽具有相似的外在表象,却与属天事物完全一致(对此,参看945, 994, 995, 997节)。但源于恶欲的享受必须被抑制并清除,因为它们阻碍通往属天事物的道路。本章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所指的,正是这些享受,而不是那些与属天事物一致的享受;那些享受的存在在此由“罗得与他一起”来表示。然而,“罗得”一般表示外在人,这从下文(1563节)明显可知。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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