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526

1526.我被引离对

1526.我被引离对具体事物,即身体事物的观念,好叫我的注意力可以集中在属灵观念上。这时,一道由钻石般的明亮光芒产生的光辉出现了,并且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我无法以任何其它方式来描述这光,因为它的确就像每个微小元素都在闪闪发光的钻石。只要被保持在这光中,我就感觉世俗和肉体之类的具体事物,可以说远在我之下。这段经历教导我,那些被引离物质观念并沉浸于属灵观念的人享受怎样的亮光。此外,我还多次看到灵人和天使拥有的光,倘若把我所有的经历都记述下来,恐怕会填满许多纸张。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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