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496

1496.“以致我把

1496.“以致我把她取来要作我的女人”表示如此祂可能向将要与属天之物结合的真理施暴了,或说祂可能因无知滥用了将要与属天之物结合的真理,这从刚才的阐述,以及前面(12:13;1475-1476节)的阐述清楚可知。至于与属天之物结合的真理,情况是这样:就本身而言,童年时期所学的真理只是为接受或注入属天之物而设计的器皿。真理凭自己并没有生命,只从流入它的属天之物获得生命。属天之物是爱和仁;这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由于一切真理皆来自这个源头,所以真理只是一种器皿。更重要的是,在来世,真理也明显将自己呈现为一个器皿;在那里,人们关注真理的角度从来不是真理,而是真理里面的生命;换句话说,他们从真理里面由爱和仁构成的属天事物的角度来看待真理。正是这些事物使得真理变得属天并被称为属天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何为直觉真理,以及对主来说,直觉真理打开了一条通往属天事物的道路。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是一回事,理性真理是另一回事,而直觉真理又是一回事,它们一个接一个到来。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是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的产物;理性真理是逻辑推理所证明的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而直觉真理则与“事情就是如此”的一种内在感知相联结。主在童年时期就接受这种真理,并且它在主里面打开了通往属天事物的道路。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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