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61.“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寄居在那里”表示被教导来自圣言的概念、知识或认知。这从“埃及”和“寄居”的含义清楚可知,稍后会看到:“埃及”表示由这些概念、知识或认知构成的记忆知识,“寄居”表示被教导。主在童年时期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这一点从前面(12:9;1457节)所引用的路加福音中的经文,以及刚才关于外在人的阐述清楚看出来:外在人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不可能与内在人对应并一致。外在人是肉体和感官的,或说以肉体为中心,以感官为导向,不会吸收任何属天或属灵之物,除非知识或认知被植入它,如同植入土壤;因为属天事物能在这些知识或认知里面找到它们的接受器皿。但知识或认知必须来自圣言。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是这样:它们会提供通向主自己的途径。因为圣言本身经由天堂从主而来,主的生命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尽管这一点在外在形式上看不出来。由此可见,在主的童年时期,祂不愿被灌输其它任何知识或认知,只愿被灌输圣言的知识或认知;如刚才所述,这些知识或认知给祂打开通向祂的父耶和华自己的途径,而祂将要与父结合并成为一。这种愿望甚至更强烈,因为圣言中所说的话,就其至内层而言,没有一句不关注祂,也没有一句不首先来自祂。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仅仅是自永恒就存在的神性本质的一个补充。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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