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34.“和他兄弟的儿子罗得”表示感官真理,或说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真理,因而表示灌输给还是个孩子时的主的第一种真理。这从“罗得”、“儿子”和“兄弟”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是指感官知觉,如前一节所述;“儿子”是指真理,如前所述(264, 489, 491, 533节),“兄弟”是指信之真理(367节)。因此,罗得在此是指感官真理,或说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真理,因为内义不关注这些人或话,只关注其含义。在天堂,他们不知道罗得是谁,只知道他所代表的品质。他们也不知道儿子是什么,只知道相对来说像一个儿子那样的属灵状态。他们若不从诸如存在于天堂的那种兄弟情谊,同样不知道兄弟是什么。
至于感官真理,或说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真理,它是把自身灌输进来的第一种真理,因为在童年时期,判断力还不能高过感官。感官真理,或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真理就在于看到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都是由神创造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目的,并在每一个事物中都看到神国的某种形像。这种感官真理只灌输给属天人,并且由于唯独主是属天人,所以这些和类似感官真理在童年时期就被灌输给祂。主以这种方式为接受属天事物做好准备。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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