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08.此处所描述和接下来发生的历史事件如所记载的那样;然而,所描述的历史事件都具有代表性,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圣言的所有历史都是这样,不仅包括摩西五经中的历史,还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中的历史;表面上看,所有这些书只包含历史。然而,它们虽在字义上是历史,但在内义上却储存和隐藏着天堂的奥秘。只要心智的眼睛盯在历史细节上,就永远不可能发现这些奥秘;它们也不会被揭示出来,直到心智从字义中退出。主的圣言就像一个包含活生生的灵魂在里面的身体。只要心智专注于肉体事物,以至于几乎不相信它拥有一个灵魂,更不相信它死后会活着,属于灵魂的事物就不会显现。不过,一旦心智离开肉体事物,属于灵魂和生命的事物就会显露出来。这不仅是在人能新生或重生之前,肉体事物必须死去的原因,也是肉体本身必须死去,以便他可以进入天堂,看见天上事物的原因。
这同样适用于主的圣言:它的肉体部分就是构成字义的事物;心智专注于这些事物时,根本看不见内在事物。不过,一旦肉体部分可以说死去,内在事物就第一次呈现于视野。尽管如此,构成字义的事物就像与在肉身中的人同在的事物,或说人里面属于肉体的事物。具体来说,它们就像人从感官印象中收集并保留在记忆中的知识或事实。这些是包含内层或内在事物在里面的总体器皿。由此可见,器皿是一回事,包含在器皿中的本质要素或核心概念是另一回事。器皿是属世的,包含在器皿中的本质要素或核心概念是属灵和属天的。圣言的历史和圣言中的一切词语同样如此;它们是属世、甚至物质的总体器皿,这些器皿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在里面;这些事物若不通过内义,永远不会进入我们的视野。
单从以下事实,谁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即:圣言常照表象,甚至照感官幻觉说话。如经上说,主发怒,惩罚人们,诅咒和杀戮他们,等等;而事实上,内义说的话恰恰相反,即:主从不发怒,或惩罚人们,更不会诅咒或杀戮他们。然而,那些出于单纯的心相信他们字面上所理解的圣言之人只要过着仁爱的生活,根本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原因在于,圣言只教导这一点:每个人都要活在对邻舍的仁爱中,并爱主胜过一切。凡这样做的人就拥有内在事物在里面;因此,他们从字义得来的幻觉很容易被驱散。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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