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22.“使他们听不懂彼此的语言”表示所有人都彼此不一致,或一个反对另一个,这从这句话本身清楚看出来。“听不懂彼此的语言”是指不承认别人说的话,在内义上是指不承认别人的教导,也就是他的教义,因为“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如前所示(11:1)。他们嘴上的确承认,但内心却不承认;当内心不同意时,嘴上的同意毫无价值。这与来世的恶灵的情况很相似,他们也分为不同的社群,和善灵一样。不过,他们是因拥有相似的幻觉和恶欲而结合在一起的,所以他们行如一体,共同攻击、迫害真理和良善。因此,他们也有共同的纽带或兴趣把他们绑在一起。只是一旦这共同的纽带或兴趣不复存在,他们就会冲向彼此,互相攻击;这时,他们的快乐就在于折磨一个或多个同伴。这同样适用于世上这种教义和敬拜存在的地方。在那里,人们在承认属于教义和仪式的东西上是相当团结、和谐的;但将他们凝聚起来的共同兴趣却是自我崇拜。他们越能分享这种共同兴趣,就越承认;相反,他们越不能或不希望分享它,就越分裂;至于原因,刚才已经提到了,即: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拥有任何真理;相反,每个人都以虚假取代真理,以邪恶取代良善。因此,这就是“使他们听不懂彼此的语言”所表示的。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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