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189

1189.“迦拉”表

1189.“迦拉”表示来源于恶欲的虚假。这一点无法从圣言的预言部分,只能从历史部分得以证实,因为历史部分记载了亚述王将以色列人掳到亚述,把他们安置在哈腊与歌散的哈博河边,并玛代人的城邑(列王纪下17:6; 18:11)。此处的历史细节并不涉及别的。事实上,如前所述(64, 66:2, 117:2, 755:4-5, 855, 1025:2, 1140, 1143, 1183节),圣言的一切历史都具有灵义,都是代表。因此,“以色列”在此是指败坏的属灵教会,“亚述”是指推理,“迦拉”是指这种虚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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