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续
10708.当我要他们告诉我关于他们如何彼此交流的更多信息时,他们说,这个星球的居所没有像我这样的有声语言;但它仍涉及在某种程度上类似有声语言的一种声音的发出。他们解释了这种语言是什么样,即:它并不涉及有声语言的使用,而是涉及观念的使用,就是当一个人在实际说话时,位于其心智最前沿的那种观念;或说,这种半有声语言不是通过话语,而是通过观念实现的,就是当一个人在说话时,他所在的最近思维中的那种观念。这些观念完全不同于一个人在不说话,而是正在对事物形成一种判断时所在的内在思维的观念。凭通过观念以这种方式所调节的这种声音发出,正在交流的东西比通过口头语言所交流的任何东西都能被更充分地感知到。存在于一个人在说话时所发出的声音里面、被他的观念以这种方式调节的总体情感,会带来对正在交流之物的一种更深层次、因而更充分的感知。
15.“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如此行。这从“遵守”和“其中所记载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observing and keeping)是指感知、意愿并相应地实行,在此是指照天堂的教义而行;“其中所记载的”是指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这爱的快乐;因为凡出于爱所行的,都是出于快乐而行的;快乐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其中所记载的”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包含在天堂教义中的事物都刻写在心上,因而刻写在生活上;凡刻写在内心和生活上的事物都刻写在爱上;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属天的奥秘》,7542, 9050,10336节)。这之所以是对真理的爱,是因为这些事物论及天堂的教义,而天堂的教义来自真理。圣言经常提到遵守律例、诫命、话和律法;遵守在那里表示理解、意愿并实行,如在马太福音: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20)
路加福音:
听神的话而遵守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8)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同一福音书:
人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0, 14)
遵行就是意愿,意愿就是遵行,因为在行为中,意愿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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