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617

10617.“宣告,

10617.“宣告,耶和华,耶和华,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表神性本身,神性人身,神性发出,一切良善的源头。这从“宣告耶和华”和“有怜悯、有恩典”的含义清楚可知:“宣告耶和华”是指对主的敬拜(参看440, 2724节);由于主的神性是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所以经上在此说“耶和华,耶和华,神”。神性本身,就是父,和神性人身,就是子之所以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而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是因为就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而言,主是神性良善;就神性发出而言,主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凡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主都被称为“耶和华”;凡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祂被称为“神”(参看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 9167, 10158节)。“有怜悯、有恩典”是指祂是一切良善的源头。因为“有怜悯”表示赋予属天良善,有“恩典”表示赋予属灵良善(10577节)。至于何为属天良善,何为属灵良善,可参看10577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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