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14.“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表圣言所取的外在形式,神性就存在于这外在形式中。这从“云”和“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云”是指圣言的字义,因而是指它的外在意义(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060, 4391, 5922, 6343e, 6752, 8106, 8781, 9430, 10574节);“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存在于它里面的神性。耶和华之所以在云中向摩西显现,是因为在本章,摩西代表接受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如前所述(10607节);事实上,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
必须在此简要说明何为接受内在之物的外在形式,何为不接受内在之物的外在形式。在圣言里面有一种外在意义,一种内在意义,还有一种至内在的意义。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其性质就如在字义中所看到的。外在意义是属世的,因为它适合世人的理解,世人在一个属世层面上进行思考。然而,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是属灵的,因为它适合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的理解;那里的天使在一个属灵层面上进行思考。但至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是属天的,因为它适合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的理解;那里的天使在高于属灵层面的一个层面上进行思考。由于圣言具有这种性质,故可推知,这一个事物以同样的次序存在于另一个事物里面,即至内在之物存在于内在之物里面,内在之物存在于外在之物里面。一切事物由此都被联结在一起,一种流注照着这种联结发生;它们还一个从另一个那里获得自己的持续存在。由此明显可知,内在事物按次序存在于外在事物里面的方式,与在先之物相继存在于在后之物里面,或目的存在于原因里面,原因存在于结果里面,或就人而言,意愿存在于思维里面,思维存在于言语里面的大致相同。
因此,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即他在自己的心智里面看到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里面的神圣时,就他而言,这些所取的外在形式就包含内在之物;这种神圣来自一个内在源头,因为它来源于天堂。摩西在此代表所代表的,就是这种外在形式。但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即他在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里面看不到任何神圣时,就他而言,外在形式就与内在之物分离了;以色列民族就处于这种外在形式(参看10396e节)。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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