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2
1.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
2.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你不能容忍恶人,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
3.你也能承受、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
4.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
5.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
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
8.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的说的,
9.我知道你的作为、苦难和贫穷,你却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但会堂的人的毁谤。
10.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苦难十日;你务要忠信至死,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11.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12.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
13.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
14.但我反对你这几件事: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
15.同样,你也有执守我所恨恶的东西,就是尼哥拉派教义的人。
16.所以你当悔改;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
1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
18.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19.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事工、信仰,你的忍耐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
20.但我反对你这几件事,就是你容许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吃祭偶像之物。
21.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
22.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那些与她行通奸的人,若不悔改他们的作为,我也要把他们与她一同丢在大苦难中。
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并要照你们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
24.我对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就是一切没有这教义、不晓得他们所说撒但之深奥的人说;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
25.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
26.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
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他们将如同窑户的瓦器被打得粉碎,甚至像我从我父领受的一样。
28.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
29.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92.前文已经解释了“七个教会”及其“天使”表示什么,即:“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七个天使”表示所有在天堂对应于他们的人(参看AE 20, 90节)。由于天堂和教会通过对应合而为一,所以下文说“写信给教会的天使”,而不是写信给教会。经上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对应关系必须存在,以便教会可以是与人同在的教会;没有对应关系,就没有与天堂的任何联系,因此天堂不会与人同在;如果天堂不与人同在,那么教会也不会与他同在,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1–248节)。至于教会之人与天堂的对应关系是什么,这无法用几句话来说明;不过,凡渴望知道的人都可以从《天堂与地狱》的阐述和说明(HH 87–115, 291–310节)在这个主题上得到教导。总之,当人变得属灵时,就有对应关系;当人承认神性,尤其承认主,并喜欢照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时,他就变得属灵;因为当他如此行时,就与天堂结合;然后,属灵层就对应于他的属世层。然而,我意识到许多这样的事似乎超出他们的理解;但原因在于,知道它们并不是他们的爱之快乐;如果这是他们的爱之快乐,那么他们不仅清晰地看到它们,还渴望知道更多这样的事;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渴望,他所爱的就是他的快乐;此外,凡被爱的都与喜乐,同时与光一起进入心智的观念。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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