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86

86.“并且我拿着地

86.“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祂拥有拯救的能力。这从“钥匙”、“地狱”和“死亡”的含义清楚可知:“钥匙”是指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9410节);“地狱”是指邪恶,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并属于地狱;“死亡”是指诅咒,诅咒也被称为属灵的死亡(参看5407, 6119, 9008节)。“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之所以也表示拯救的能力,是因为唯独主除去与人同在的地狱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当地狱被除去时,人就得救了,因为天堂和永生取代它们而流入;事实上,主不断与人同在,渴望以天堂充满他,但邪恶却反对接受它;因此,地狱被除去,也就是人停止邪恶到何等程度,主与天堂就流入到何等程度。主在此之所以说“祂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是因为在此之前经上说祂“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以此表示永生来自祂。主在信和爱中被接受到何等程度,就在人里面到何等程度;祂在人里面到何等程度,就除去邪恶,从而除去地狱和永死到何等程度。唯独主成就这一切,并因此应当被接受,这一点从刚才(AE 83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地狱”表示各种邪恶,是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凡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如果他思考和意愿邪恶,那么这是来自地狱;如果他思考和意愿良善,那么这是来自天堂;人从其它任何源头去思考和意愿都是不可能的,或说人里面没有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思维和意愿。人若以为他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但我凭我关于这个主题的一切经历可以断言,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一切就来自这两个源头中的一个,要么来自这个源头,要么来自那个源头。此外,由于这个原因,一个思考和意愿邪恶的人实际上就在地狱;他活在世上时实际上在哪里,死后就会去到哪里。他不能去往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人的灵就是由他所思考和意愿的事物形成和构成的。因此,当他思考和意愿邪恶时,整个人都由邪恶形成和构成,以至于他在形式上就是他自己的邪恶。正因如此,地狱灵完全是他们自己邪恶的形像,照着邪恶的种类而丑陋和可怕。此外,一个灵人能为天堂而形成和构成所藉由的唯一手段就是在信和爱中接受主;事实上,唯独主因在信和爱中与人同在而除去邪恶,并把他塑造成天堂的形像,也就是一位天使。

由此可见“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什么。经上之所以用“钥匙”这个词,是因为所有地狱都是关闭的,只有当恶灵被投入地狱时,并且当有恶灵从地狱中被提出来时(如世人中间的邪恶增长时的情形),才打开。那时的开口被称为“门”,由于它们被称为“门”,所以经上也提到“钥匙”;因此,这些钥匙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因为用钥匙才能打开和关闭门。赐给彼得的钥匙(马太福音16:18, 19)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彼得”在那里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唯独主拥有这种能力或权柄,一切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都来自祂(参看《最后的审判》,57节)。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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