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我曾死过”表示祂被弃绝。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对主的信和爱不复存在时,就说主“死了”;因为对那些处于对主的爱和信之人来说,主是活着的;但对那些未处于对主的爱和信之人来说,祂不是活着的。对这些人来说,可以说祂是“死的”,因为祂被弃绝。这就是“我曾死过”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但它在字义上是指祂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内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即:犹太人弃绝并如此对待祂。因为主在世时,是神性真理本身;由于神性真理被犹太人完全弃绝,所以作为神性真理的主让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福音作者关于主受难所讲述的这一切都表示这些事;具体的,甚至最小的细节,都涉及这种含义。因此,每当主论到祂的受难时,祂都自称人子,也就是神性真理(参看AE 63节)。众所周知,犹太人完全弃绝了神性真理,因为他们不承认主所说的任何话,甚至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
由此可知当如何理解主对门徒所说关于犹太人弃绝祂的那些话。因此,路加福音上说:
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路加福音9:22)
同一福音书:
人子必须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路加福音17:25)
马可福音:
经上指着人子写着,祂要受许多的苦,并被藐视。(马可福音9:12)
路加福音:
耶稣带着十二个门徒,对他们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成就;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被戏弄、凌辱、吐唾沫。然后他们要鞭打并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路加福音18:31–33)
此处的这些细节表示犹太人是如何对待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犹太教会;“被交给外邦人,被戏弄、凌辱、吐唾沫,被鞭打并杀害”是指犹太人对待神性真理的邪恶方式;由于主因是圣言(约翰福音1:14)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并且先知书预言神性真理在教会结束时将被如此对待,所以经上说:“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成就。”
同样,路加福音上还说:
这些就是我从前还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就是: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关于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
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一切事就都成就了,祂在十字架上时,就亲自说了这一点:
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约翰福音19:28)
那时祂之所以说我渴了,是因为祂渴望一个承认祂的新教会。“渴”在灵义上表示渴望,它论及教会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958, 4976, 8568节)。这些也是但以理关于荒废和荒凉所预言的事:
过了六十二个七,弥赛亚必被剪除,但不是为祂自己;且那将要来的首领的民要毁灭这城和圣所,它的结局必在洪流中。荒凉最终必临到那可憎的鸟身上,直到完结和决定倾在那荒凉之地。(但以理书9:26–27)
荒凉和荒废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对神性真理的排斥和弃绝(参看《属天的奥秘》,5360, 5376节)。
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也表示神性真理,就是圣言,被犹太人如此弃绝:
只是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人却不认识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这样受他们的苦。(马太福音17:12)
“以利亚”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18章序言,以及AC 2762, 5247节);施洗约翰也表示圣言,所以他被称为“以利亚”(AC 7643, 9372节)。由此可见“以利亚已经来了,人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将这样受他们的苦”表示什么。至于犹太人如何解释,因而弃绝圣言,这从福音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主在那里使这一点变得显而易见。由此明显可知,“我曾死过”表示祂被弃绝。此外,主通过十字架受难也荣耀了祂的人身或人性,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295, 302, 305节)。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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