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22.“但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表示真理和良善的快乐。这从“恩典”和“平安”的含义清楚可知:“恩典”是指真理的快乐,对此,稍后会有详述;“平安”是指纯真和爱之良善的快乐(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284–290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平安状态)。“恩典”表示真理的快乐,是因为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并在它们的起源上合一,但在那些接受它们的人身上分离。事实上,有些人接受神性真理胜过接受神性良善;有些人接受神性良善胜过接受神性真理。那些接受神性真理胜过接受神性良善的人在主的属灵国度,因此被称为属灵的;而那些接受神性良善胜过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在主的属天国度,因此被称为属天的(关于在天堂和教会里的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主恩准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这种神性的恩赐就是那被称为恩典的;因此,任何人处于这种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主的神性恩典中到何等程度;世人、灵人或天使没有被赋予任何其它神性恩典,只被赋予被真理打动,因为这是真理的恩典,他们在这种情感中拥有天堂及其一切祝福(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2, 236, 238节;《天堂与地狱》,395–414节)。无论你说对真理的情感,还是说真理的快乐,都是一样的;因为没有快乐,就没有情感。
这一点尤其是圣言中的“恩典”所表示的;如在约翰福音: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从祂的丰满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因为律法是藉着摩西赐下的;恩典和真理却是由耶稣基督而来的。(约翰福音1:14, 16–17)
经上之所以说“恩典和真理”,是因为恩典是真理的情感和快乐。在路加福音,主在犹太教堂解释了以赛亚指着祂自己,也就是指着神性真理所发的预言之后,经上说:
众人都希奇祂口中所出恩典的话。(路加福音4:22)
主所说的神性真理被称为“祂口中所出恩典的话”,是因为它们是可接受,有恩典和令人快乐的。一般来说,神性恩典就是从主那里赐下的一切;由于被如此赐下的一切都与信和爱有关,而信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所以这一点尤其由神性恩典来表示;事实上,被赋予信和爱,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就是被赋予天堂,因而被赋予永恒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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