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

7.“必须快发生的事

7.“必须快发生的事”表示肯定发生的事。这从“必须发生的事”和“快”的含义清楚可知:“必须发生的事”是指必然会发生的事;“快”是指肯定和完全(《属天的奥秘》,5284, 6783节)。那些根据字义来看待圣言中的一切的人只知道“快”表示很快;因而在此处,《启示录》预言的事将很快发生。因此,他们还想知道为什么在最后的审判发生之前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不理解“快”,只明白肯定。他们之所以明白“快”表示肯定,是因为快意味着时间,而时间属于自然界;也就是说,快是一个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词语;在圣言中,一切属世的词语都表示与它们相对应的属灵事物;因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在字面上则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快”表示肯定。时间属于自然界,在灵义上表示生命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162–169节)

诠释启示录 #172

172.“我不将别的

172.“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表示他们唯独要当心这一点。这从“放担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担子放在那些内在能与外在结合的人身上是指他们要仔细当心这一点,因为这两种爱的快乐是关闭注视天堂的人之内在的唯一原因。当这内在关闭时,它就不能与注视世界的外在结合,来自天堂的任何流注都不可能存在。经上说“担子”,是因为人那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的自我会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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