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8.“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它们从天堂启示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这从“指明”和“差遣祂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指明”是指那些在字义上包含,因而表示内义上的事物的事物,因为经上说“神赐给指示,并指明的启示”;祂所指明的事物是指字义上的事物,因为这一切都指明了,而所指明的事物是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事实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指明内义上的属灵事物。“差遣祂的天使”是指从天堂启示的东西,因为“差遣”是指启示,“天使”是指从天堂。“差遣”是指启示,因为从天堂差来的一切都是启示;事实上,凡存在于那里的东西都是被启示的;这是关系到教会及其状态的某种属灵事物;但对世人来说,这种事物会转变为属世观念,就是诸如《启示录》和圣言的其它部分在字义上所表达的那种观念。从天堂出来的东西无法以其它方式呈现给世人,因为当属灵之物从灵界降至自然界时,它会落入与它相对应的属世之物。这就是为何预言圣言在字义上是这样,并且因是这样而从内在是属灵的,是神性。“天使”是指从天堂,因为一位天使所说的话是从天堂出来的;事实上,当一位天使与一个世人交谈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时,他不是像世人与世人交谈那样来说话,世人是出于他的记忆来说出别人告诉他的话;相反,一位天使所说的话通过流注不断进入他,但不进入他的记忆,而是直接进入他的理解力,再由此进入话语。这就是为何天使对先知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神性,无一来自天使。无论说这些启示来自天堂,还是说来自主,都是一样的;因为与天使同在的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并且无一来自天使的自我。不过,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会理解得更好(HH 2–12, 254节)。
前面说明,从天堂启示的预言是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因为经上说“祂差遣祂的天使给祂的仆人约翰”,“约翰”代表并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事实上,十二门徒代表并表示教会中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教会来自这些真理;具体的每个门徒表示某个特定方面,或某种特定事物。例如,“彼得”代表并表示信;“雅各”代表并表示仁;“约翰”代表并表示仁之良善或爱之良善。由于约翰代表这种良善,所以启示给了他;事实上,诸如此处所描述的从天堂而来的启示,只能给那些处于仁或爱之良善的人。其他人的确能听到来自天堂的东西,但不能感知到它们。只有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拥有属灵感知。这是因为他们不仅以倾听,还以爱来接受天上的事物;以爱来接受就是完全接受,因为被如此接受的事物也被爱;此外,那些如此接受的人在其理解力中看到这些事物,他们内视的感觉就在理解力中。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大量理性论据来说明;但现在不可以阐发这个主题。在此只需说明,圣言提到的一切名字都不表示人,只表示事物;例如,“约翰”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本身。圣言中的一切名字都表示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768, 1888, 4310, 4442, 10329节)。在圣言中,人名和地名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它们会变成它们所表示的事物(AC 1876,5225, 6516, 10216, 10282, 10432节)。圣言的内义多么雅致,尽管那里只提到名字,举例说明(AC 1224, 1264, 1888节)。主的十二门徒代表,因而表示总体上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以色列十二支派也是如此(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雅各”、“约翰”代表,因而表示在其顺序中的信、仁和仁之良善(参看AC18和22章序言,3934, 8581, 100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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