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诠释启示录 #21

21.“亚细亚的”表

21.“亚细亚的”表示那些处于聪明之光的人。这仅从诸如天使关于这个地球的各个地区所拥有的属灵观念就能看出来。当提到亚细亚,即亚洲时,天使感知到南方;当提到欧洲时,他们感知到北方;当提到非洲时,他们感知到东方;由于“南方”表示聪明的清晰之光,所以“亚细亚或亚洲”表示这光。每当我处于属灵观念,并且想到亚细亚,即亚洲时,这种感知也被赋予我。这就是亚细亚,即亚洲的属灵观念,因为古时,教会就在那里,并且那时延伸到那里的许多地区;因此,那些从那里进入天堂的人拥有聪明之光。这就是为何当想到亚细亚,即亚洲时,一种像是在天堂南方的光就会流入。在古代和上古时代,教会在亚细亚,即亚洲,并延伸到那里的许多国家(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7节所引用的《属天的奥秘》的内容);“南方”表示聪明之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然而,“亚细亚或亚洲”在此不是指亚洲的居民,而是指所有拥有聪明的属灵之光,或也可说,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就拥有聪明的属灵之光;所有这样的人都构成主的教会。主的教会也存在于外邦人当中,尽管具体地存在于认识主并阅读圣言的地方(参看《天堂与地狱》,318–328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4,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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