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2.在圣言中,提及天地毁灭的经文如下:
你们要向天举目,观看下面的地;因为天必像烟气而消散,地必如衣服渐渐破旧。(以赛亚书51:6)
看哪,我要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我要造新天新地。(以赛亚书66:22)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启示录6:13, 14)
我又看见一个大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启示录20:11)
我又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21:1)
在这些经文中,“新天”不是指可见的天,而是指人类聚集所在的真实天堂。因为天堂是由基督教会开始以来的所有人类形成的;但住在那里的,不是天使,而是具有各种宗教信仰的灵人。这个天正是即将废去的“先前的天”;下文会详细解释它是如何废去的;在此仅提及这些以说明何谓即将废去的“先前的天”。凡思维受到一点光照的人都能看出,它不是指星空,就是此处所说的创造的浩瀚穹苍,而是指灵义上的天,就是天使和灵人所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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