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最后的审判 #17

17.多年的日常经历

17.多年的日常经历让我可以作证:人的灵从身体释放出来之后,就是一个人,拥有一个相似的形式,因为我曾成千上万次地看见、听见灵人,并与他们交谈;甚至曾与他们谈论这个主题:世人不相信他们的存在,相信的人则被学者视为简单。让灵人心痛的是,这种无知仍在世上,尤其在教会盛行。他们说,这种信念尤其源于基于肉体感觉思想灵魂的学者。在此基础上,他们对灵魂没有别的概念,只是认为它无非是思维;当脱离了它在其中并从其存在的任何主体时,在他们看来,它就像由纯粹的以太构成的某种挥发性物质,当肉体死亡时,必然会蒸发掉。但因教会基于圣言相信灵魂不朽,所以这些思想者不得不将某种生命功能,就像属于思维的那种,归于灵魂;然而,在它再度与身体结合之前,他们否认它是一个人的感觉能力。

关于最后审判到来时的复活的教义,以及那时灵魂与身体结合的信仰,就建立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因为从对灵魂的这种假设,加上教会对人之永生的信仰,只能得出这个结论。这就是为何当有人从教义和假设一起来思想灵魂时,他根本不明白灵魂是一个灵,一个灵拥有一个人的形式。另一个原因是,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谓属灵的,更不知道属灵之人,如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拥有人的形式。

这就是为何几乎所有来自世界的人都大为惊讶地发现他们仍活着,和以前一样为人,没有任何区别。平复了对自己状态的惊讶之后,他们又惊讶教会对人死后的这种状态一无所知;而事实上,所有曾活在世上的人都在来世,作为人活着。他们还想知道为何这一切不通过异象向世人显明,于是从天上被告知,这种事是能做到的,主若乐意,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但那些确信反对它的虚假之人仍不会相信,即便他们亲自看见。他们还被告知,将天上来的东西清楚展示给那些陷入世俗和肉体事物的人是很危险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先是相信,然后否认,从而亵渎真正的真理本身;相信,然后否认,就是亵渎;亵渎者会被投入最低层、最糟糕的地狱。主的这些话说的就是这种危险: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那些陷入对世俗和肉体事物的爱之人的这种不信由这些话来表示:

亚伯拉罕对阴间里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说,先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人从死人中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对他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相信。(路加福音16: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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