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这从“头”、“发”和“白”的含义清楚可知:“头”当指向这些话所论及的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也会提到;“发”是指终端的神性,对此,稍后我们也会提到;“白”是指洁净之物。“白”和“亮白”表示洁净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301, 3993, 4007, 5319节)。“头”论及主时是指初端的神性,因为头是人的最高部位,人的初端事物都在头里面,这些事物产生了在身体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一切事物。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在头里面,与人的更远事物或更外在生命,如言语和一切行为有关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理解力和意愿,如同从它们的初端流出。但“发”论及主时,表示终端的神性,因为发是终端事物,从人的最外在部位长出来,而初端事物就终止于它们;因此,当“头”与“发”一起被提及时,所表示的是初端和终端。
凡知道“头”在属灵事物上也表示初端,“发”表示终端,初端和终端表示一切事物(如前所示,AE 41节)的人,都能在提到“头”和“发”的地方知道内义的许多奥秘。如拿细耳人不可剃头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要剃头,并将它分别为圣(民数记6:1–21);参孙的力量也在他的头发中,当头发被剃去时,他就变得软弱无力,当头发又长起来时,他的力量就恢复了(士师记16:13-31);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列王纪下2:23–24);以利亚身穿毛衣(列王纪下1:8);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可福音1:6);此外,“头”、“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可参看圣言中提到它们的地方。
一个拿细耳人不可剃发,因为如经上所说的,这是神在他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当日子满了时,他就剃头,并将其分别为圣;其原因在于,拿细耳人代表在初端和终端的主,祂在终端的神性就是祂的神性人身,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就是终端也使这神性人身变成神性。祂甚至在肉和骨方面使它变成神性,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并且祂对门徒说,祂有灵所没有的肉和骨(路加福音24:39–40)。当神性本身甚至是终端的神性时,它就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41节),尤其从自《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即: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事物,甚至流入最外层或终端,在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AC 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形成同时在终端的东西,以哪种秩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一切内层事物都从初端通过终端联系在一起(AC 9828节;《天堂与地狱》297节);终端由此而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因此,终端有力量和能力在里面(AC 9836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拿细耳人身份才被设立。拿细耳人最终通过将他的头发放在祭坛的火上而将它分别为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神性,祭坛的火表示这种神圣(AC 934, 6314, 6832节)。
此外,由此可见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士师记16:13-31),因为经上说,他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士师记13:7; 16:17)。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以及利未人不可剃头,使自己成为秃头(利未记10:6; 21:5, 10; 以西结书44:20)。同样,以色列人刮去胡须(这具有同样的含义)是羞耻(撒母耳记下10:4, 5)。四十二个童子被熊撕裂,因为他们嘲笑以利亚,称他为秃头;其原因在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圣言的神圣和力量从初端而在终端,如刚才所述。由于“秃头”表示对它们的剥夺,所以这种情况就发生了。此外,“熊”表示终端的真理。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247节)。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以利亚身穿毛衣,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因为施洗约翰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他也被称为以利亚(参看《属天的奥秘》,7643, 9372节)。
一旦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知道在圣言中,“头”、“毛或发”、“胡须”和“秃头”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那时,主必用亚述王剃头和脚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同一先知书:
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
真理灭没,并从他们口中断绝。要剪发抛弃。(耶利米书7:28–29)
以西结书:
你要拿一把剃刀,用它剃头和胡须。(以西结书5:1)
同一先知书: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又:
各头都光秃了。(以西结书29:18)
阿摩司书:
我必使光秃临到各头。(阿摩司书8:10)
诗篇:
神必挫伤祂仇敌的头,就是那继续犯罪之人的发顶。(诗篇68:21)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剪头发”、“剃胡须”,包括秃头表示剥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被剥夺终级层面的人,也被剥夺在先事物;事实上,在先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于终端,如前所述。此外,在灵人界会看到一些秃头的人;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滥用圣言,将字义,也就是终端的神性真理用于邪恶目的,因而被剥夺一切真理的人;他们也是最恶毒的。其中许多人来自巴比伦民族;相反,天使看上去拥有秀发。
233.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表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这从“温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温的”是指那些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从而服侍两个主的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思考、相信和生活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尚不为人知,因此要说清楚。那些形成教会的人有两种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或生活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状态;一种状态来自教义,另一种状态来自圣言或基于圣言的讲道。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两种状态的存在;然而,它们的确存在,并且在有些人身上行如一体,在许多人身上没有行如一体,我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在刚离世的灵人身上得以看到这一点;因为这些灵人都带着他们生活的一切状态。但只要人们活在世上,他们就无法看到并知道这一点,因为在属灵的事物上,人的灵在自己里面所思想、相信和热爱的东西只能通过言语和外在行为公开显露;就那些属于信的事物而言,这些要么从在教会所领受的教义发出,要么在不出于教义思考的情况下从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发出。有学问的人通常是前一种情况,简单人通常是后一种情况。
因此,首先解释一下出于教义的思维、信和生活是何品质。如今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声称,唯信得救,爱的生活没有用;还声称,当一个人接受信时,他就称义了;当他如此称义时,自此以后任何邪恶都不再归算给他;因此,人人都得救了,甚至连恶人都得救了,只要他有信,或接受信,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它。因此,那些出于这种教义思考和生活的人忽略了善行,因为他们以为善行不影响人,或无助于人得救。他们也不关心自己思维和意愿的邪恶,无论这些邪恶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还是敌意,仇恨,报复,诡诈,欺骗和其它类似邪恶,因为他们以为这些邪恶不会归算给那些因信称义的人。他们心里说,他们不受律法约束,因为主为他们成全了律法,使他们不在诅咒之下,主已将这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这就是为何那些根据唯信和由此称义的教义思考、生活和相信的人不在自己的生活中关注神,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那些一生中只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便与地狱结合,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认为良善或邪恶无关紧要。总之,照着那教义生活就是在生活中确认,思想、意愿或实行良善无关紧要,因为拯救不来自这个源头,还确认,如果他们思想、意愿,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实行邪恶,这也无关紧要,因为诅咒不来自这个源头,只要他们拥有被称为得救之信的信心和倚靠(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5节)。这些人显然是“温的”,因为每当根据这教义来思考和说话,或讲道时,他们就思想、谈论和传讲神,主,圣言,永生;但当脱离教义来思想和说话时,他们就不思想这些主题了。他们通过这种思维仰望天堂,却通过自己的生活与地狱结合;因此,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而在两者之间,或说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是温的。这些话是指着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教会的教义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说的。
现在要说一说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圣言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那些生在接受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教会之人,多半不知道唯信是什么,也不知道称义是什么意思;因此,当听到所传讲的这些事时,他们就认为意思是要按照神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信,以及称义,不更深地进入教义的秘密。当这些人被教导唯信和因信称义时,他们只认为唯信就是思想神和救恩,以及他们当如何生活;称义就是在神面前生活。在教会里,所有得救的人都被主保守在这种思维和信的状态;他们离世之后就会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因为他们能接受教导。但前面所说的那些按照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就成了瞎子,因为唯信不是信,因此,唯信称义什么都不是。唯信不是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由此可见“温的”是指谁,即那些心里这样想的人:如果我思想、意愿并实行良善,这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并不拯救人,我有信就足够了;再者,如果我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不会诅咒人。他们就这样放松了对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也就是自己灵的一切约束;因为正是灵在思考和打算,实行则与其完全一致。不过,要知道,很少有人照着教义如此生活,尽管讲道者以为所有听他们讲道的人都会如此行,或受他们影响。事实上,按照主的圣治,极少有人这样,因为“温”者的命运与亵渎者的命运没什么两样,他们的命运是,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然后他们只剩下他们灵的思维和爱。当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思维被夺走时,他们就成了最愚蠢的;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外面包着一些皮肤的烧焦的骨架。关于亵渎和亵渎者的命运,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2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