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这从“胸间束着金带”的含义清楚可知,“胸间束着金带”是指环绕胸部;之所以提到胸和带子,是因为胸(breasts)从胸部(chest)突出来,有一根带子环绕。此处指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因为总体上的胸部(chest)和具体的胸(breasts)就表示这良善。这些之所以表示发出的良善,是因为一切衣服都表示发出的事物;事实上,它们在身体外面,并穿在身体上;发出的事物也在身体外面,并围绕它。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177–182节关于天使所穿的衣服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变得聪明和智慧的情感而穿衣,这种情感就是从他们发出的东西;因为有一个气场从每个天使和灵人发出,它是一种情感的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他们照着该气场而拥有衣服。他们的衣服来自这个气场,这一点并未出现在他们眼前,然而他们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关于这个气场,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489, 4464, 5179, 7454, 8630节)。
由此可见“主的衣服”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充满整个天堂,并进入心智的内层,将聪明和智慧赋予那接受它的人。这就是“身穿白衣”所表示的。由于主所束的带子表示发出的神性良善,所以带子看上去是金的,因为“金”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13, 1551—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经上之所以提到的是束着带子的胸(breasts),而不是胸部(chest),是因为“胸”表示属灵之爱,“胸部”表示这爱的良善本身。在以赛亚书,“胸或乳房”也表示这爱:
我使你变为永远的荣华,成为代代的喜乐。你也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5–16)
“列王”是指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胸或乳房和胸部是指这良善,也就是属灵之爱的良善。
胸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是由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因为整个天堂对应于人的一切事物;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胸部;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天堂也被称为大人或最大的人。由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部,所以头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其原因在于,属天之爱的良善在第三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于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胸部,所以胸部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在第二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于最外层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所以“脚”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属世之爱的良善,也就是信之良善;因为这良善在第一层天堂掌权,并构成该天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胸表示属灵之爱,胸部表示它的良善。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说明会理解得更好,尤其是以下章节:关于三层天堂(HH 29–39节);主在天堂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HH 13–19节);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HH 59–67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有对应关系(HH 87–102节;《属天的奥秘》,4938—4939, 10087节)。可以从这本书引用相关内容来说明这几件事。胸部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是因为心和肺在胸部里面,心由于对应而表示属天之爱,而肺表示属灵之爱,但肺充满胸部。这种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883–3896, 9280, 9300节);至于什么是属天之爱,什么是属灵之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3节)。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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