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2

62.“既转过来,就

62.“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它们处于爱之良善。这从“转过来看见”、“七”、“灯台”和“金”的含义清楚可知:“转过来看见”是指出于光照来理解(参看AE 61节);“七”是指完全和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参看AE 20, 24节);“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这一点可见于下文;“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13, 1551–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七个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属主的教会之人,因而表示总体上的教会(AE 20节);它们还表示天堂,因为天堂和教会构成一体。此外,那些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也拥有天堂在里面,因为爱与信之良善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也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就像构成与天使同在的天堂一样;因此,那些在世上拥有教会,也就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里面的人死后进入天堂;事实的确如此(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节;《天堂与地狱》57, 221–227节)。此处“七个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是因为这些在启示录(参看21章)末尾被论述,从而形成其中一切事物的结论;由于末后的也是首先的,所以关于这些的预言出现在这本书的开头。此外,圣言通常在开头提到那些在末尾要发生的事,因为居间物包括在它们里面;事实上,首要事物在灵义上是所有其它事物为之存在的目的,因为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所有其它事物都关注它(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98节)。

“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对帐幕中的灯台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帐幕代表总体上的整个天堂;其中的灯台代表属灵天堂,也就是第二层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3478, 9457, 9481, 9485, 9548–9577, 9783节)。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约翰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很清楚地看出来;“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从神性人身发出。极其辉煌的灯台也出现在属灵天堂;这些灯台代表属灵天堂;我也得以看见它们。由此可见在圣言中,就灵义而言,以下经文中的“灯台”和“灯”表示什么;启示录:

你若不悔改,我要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5)

“把你的灯台挪去”是指把天堂或教会从他们那里夺走。撒迦利亚书:

天使问先知说,你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看哪,一个灯台,全是金的,其顶上有油碗,灯台上有七盏灯,灯上有七个管子。(撒迦利亚书4:2, 3)

此处论述的是所罗巴伯,他立了神家的根基,并完成了它。所罗巴伯代表即将降临,并恢复天堂和教会的主;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其中的神圣真理就是七盏灯。

由于一个灯台从灯取得其代表意义,灯则从光取得其代表意义,天堂里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被称为“一盏灯”,如在启示录:

圣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22:5)

这就是为何大卫和他以后的诸王被称为“以色列的灯”(撒母耳记下21:17; 列王纪上11:36; 15:4; 列王纪下8:19)。因为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犹太和以色列的诸王同样代表王权方面的主。关于“大卫”的代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88, 9954节);关于“王”的代表,可参看前文(AE 31节)。被看到的灯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爱之良善,从主发出的一切都来自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堂的神性是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这就是为何此处的灯台,以及帐幕中的灯台是金的。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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