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0

60.启1:12–1

60.启1:12–16.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

“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61节);“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它们处于爱之良善(62节)。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祂(63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64节);“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65节)。

“祂的头与发皆白”表示祂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66节);“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那里的良善和真理方面(67节);“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68节)。

“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充满神性之爱的)属世层(69–70节);“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71节)。

“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72节);“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通过圣言对一切虚假的驱散(73节);“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爱(74节)。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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