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0

50.“曾在那名叫拔

50.“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表示给外邦人的启示。这从“拔摩”的含义清楚可知,“拔摩”是指包含在《启示录》中的启示。因为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地方都表示事物,它们所表示的事物要么来自那里的敬拜,要么来自发生在那里的某个值得铭记的事件,要么来自它们在表示一个民族的宗教的地区或国家境内或附近的位置。因此,“拔摩”表示来自值得铭记的事实的启示,这事实就是:该启示是在那里向约翰作出的。之所以在一个海岛上作出启示,是因为一个海岛表示一个远离真正的敬拜,但仍渴望被光照的民族。这就是圣言中“海岛”的含义,这一点从下文清楚看出来。但首先有必要说一说在圣言中,地名表示事物是怎么回事。圣言提到的所有人,以及圣言所记载的所有人都被领到具有某种含义的地方,以便一切事物都可以表示属灵事物。甚至主自己由于同样的原因去往类似的地方,如进入加利利,去推罗和西顿,耶路撒冷和那里的橄榄山;并且还是个婴孩时,祂就被带到埃及。先知和历史圣言提到的许多人同样如此,这一点可以充分说明。由于同样的原因,约翰也被吩咐前往拔摩岛,好在那里揭示教会结束时将要到来的事,因为“海岛”表示一个即将接受教义真理的民族。此外,这海岛也在有其它众多海岛的群岛之中。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希腊”表示这些民族(如但以理书8:21; 10:20; 11:2; 约翰福音12:20–21; 马可福音7:26等)。圣言提到的一切地名都表示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224, 1264, 1876, 1888, 4310, 4442, 10329节)。

“海岛”表示即将同意对神的真正敬拜的民族,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以乌陵荣耀耶和华,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同一先知书:

祂不扑灭,也不破碎,直到祂在地上设立公平,海岛都等候祂的律法。下海的,众海岛和其上的居民,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从地极赞美祂。愿他们将荣耀归给耶和华,在海岛中传扬祂的颂赞。(以赛亚书42:4, 10, 12)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以赛亚书49:1).

又:

众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以赛亚书51:5).

又:

众海岛必倚赖我,他施的船只领先。(以赛亚书60:9)

耶利米书:

列族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西番雅书:

耶和华必叫世上的诸神瘦弱,列族所有的海岛,各在自己的地方敬拜祂。(西番雅书2:11)

以及别处(如以赛亚书23:2, 6; 41:1, 5; 42:15; 66:19; 耶利米书2:10; 25:22; 以西结书27:3, 7, 15, 35)。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可知,“海岛”表示民族,尤其真理教义方面的民族,在其它地方则表示在虚假教义方面的民族,因为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也都有反面意义。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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