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诠释启示录 #88

88.启1:20.“

88.启1:20.“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奥秘”、“七星”、“七灯台”和“在我右手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奥秘”是指隐藏在约翰所拥有的异象中的东西,但在此是指被启示的异象,因为接下来会说明“七星”和“七灯台”表示什么;“七星”是指属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是指一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72节);“在我右手中”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参看AE 72节)。由此清楚可知,“你所看见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