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诠释启示录 #173

173.启2:25.

173.启2:25.“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表示在爱与信的状态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察罚。这从“你们持守”和“直等到我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你们持守”是指在爱与信的状态,因而在内在与外在结合的状态上坚定不移,只要他们抵制住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就能处于这种状态;因为人将这些快乐从自己那里除去到何等程度,内在与外在就结合到何等程度,因而人越在这一个里面,就越不在那一个里面。“直等到我来”是指察罚(对此,参看AE 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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