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最后的审判 #71

71.⑵它的性质如何

71.⑵它的性质如何。从我刚才所说的可以推断出先前的天是何性质。其性质从以下事实也可以推断出来:那些没有通过对神性的承认、良善的生活和对真理的情感而变得属灵,却仍为了自己和世界通过外在的圣洁、谈论神性事物和诚实而保持属灵的表象之人,一旦交由自己的内在,就冲进与他们的欲望一致的可憎恶行。因为此时,没有什么东西拦得住他们,无论对神的敬畏,信仰还是良心,统统不起作用。正因如此,先前天的居民一旦被带入内层,他们与地狱结合的事实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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