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最后的审判 #31

31.人里面的属世生

31.人里面的属世生命不算什么;真正算数的,是在这属世生命里面的属灵生命,因为属世之物凭自己没有生命;出现在它里面的生命来自属灵人的生命。因此,受审判的,是属灵人。此外,“照行为受审判”表示属灵人受审判,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人死后的性质取决于他在世上所过的生活”的章节(470-4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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