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329a. 由于经上说“你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还由于在教会,这句话是完全根据字义,而不是根据任何灵义来理解的,所以我也想说明,“血”不是指血液,或主在十字架上的受难,而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人对它的接受;因此,“你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祂把那些承认祂,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人从地狱中解救和释放出来,如前所述(AE 328节)。我想引用以下经文来说明这一点。由于在以色列教会中所吩咐的一切事都代表属天和属灵的事物,哪怕最小的事也是如此,所以当逾越节的晚餐首次设立时,经上还吩咐:
他们要取点血,涂在吃羔羊的房屋两边的门柱和门楣上;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为你们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打埃及地的时候,灾殃必不从灭命的临到你们。而且:拿一把牛膝草,蘸盆里的血,把盆里的血涂在门楣上和两边的门柱;你们一个人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门,直到早晨。耶和华要巡行击杀埃及;祂必看见血在门楣上和两边的门柱,耶和华必越过那门,不容灭命的进你们的房屋击杀你们。(出埃及记12:7, 13, 22–23)
人若不知道圣言里面有任何灵义,就会以为此处的“血”表示主在十字架上的血;但这根本不是在天堂的含义;相反,对那里的天使来说,此处所描述的逾越节的晚餐与主所设立的圣餐具有相同的含义,只是圣餐的饼和酒取代了逾越节的羔羊;那时主说,饼是祂的肉,酒是祂的血;每个人都知道,或可能知道,饼和酒是滋养肉体的,饼是食物,酒是喝的,在圣言(圣言在其至内层上是属灵的)中,这些事物也必须作属灵的理解,“饼”表示一切属灵的食物,“酒”表示一切属灵的喝的。
属灵的食物就是被主传达并赋予人的一切良善。这两者,即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使人变得属灵;之所以说“或爱和信”,是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一切真理都属于信。由此可见,“饼”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论及人时,表示他所接受的这良善;“酒”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人时,表示他所接受的这真理。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酒,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吃”它表示接受它,并把它变成人自己的,从而与主结合;“主的血”表示从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喝”它表示接受这真理,并把它变成人自己的,从而与主结合。
再者,属灵的营养来自从主发出的良善与真理,正如身体的一切营养来自食物与喝的;它们的对应关系也由此而来,这种对应关系是这样:在圣言中,凡提到任何食物,或用作食物的东西的地方,所表示的都是良善,凡提到任何喝的,或用来喝的东西的地方,所表示的都是真理。由此可见,以色列人被吩咐涂在他们房屋两边的门柱上和门楣上的逾越节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这真理在信仰和生活上被接受时,它就保护人免受从地狱升上来的邪恶;因为主在祂的神性真理中与人同在,这真理属于与人同在的主自己,其实就是与人同在的主自己。凡出于正常理性思考的人,谁看不出主不是在祂的血中与人同在,而是在祂的神性,也就是人所接受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中同在?至于此处的细节表示什么,即“两边的门柱”、“门楣”、“灭命的”、“击杀”、“埃及”,以及本章中的其它许多事物,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
329b. 无需进一步解释,从这些观察清楚可知,当主设立圣餐时,祂的话表示什么: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神国里,同你们喝它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6–29; 马可福音14:22–25; 路加福音22:15–20)
由于“酒”表示滋养属灵生命的神性真理,所以主对他们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神国里,同你们喝它的那日子。”这句话清楚表明,所表示的是某种属灵事物,因为祂说,“祂必不同他们喝”、“在神国里”,或在天堂里,还说祂要在那里与他们同吃逾越节的羔羊(路加福音22:16)。
从前面所说的也清楚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神性良善,主的“血”是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些就是滋养灵魂的事物;因此,经上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由于人通过神性良善和真理与主结合,所以经上进一步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他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主之所以这样说话,也就是说,祂之所以说祂的“肉”、祂的“血”,而不说祂的神性良善、祂的神性真理,是为了圣言的字义可以由诸如对应于天使所在的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构成;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有教会之人通过圣言与天使的结合(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52, 258–262节; 《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由于“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通过人对它的接受实现,所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表示结合。当主设立圣餐时,祂称血为“立约的血”,因为祂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新约(或见证)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在摩西五经中,它也被称为“立约的血”,有以下经文,出埃及记:
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将耶和华一切的话、一切的典章都告诉百姓。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清早起来,在山下筑一座坛。又打发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献燔祭,又向耶和华献公牛为平安祭。摩西取一半的血盛在盆中,将一半的血洒在祭坛上。又拿起约书来,在百姓耳边读;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3–8, 10)
此处“血”表示从主发出并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结合,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一半血洒在了祭坛上,一半血洒在了百姓身上;“祭坛”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一切敬拜,“百姓”表示那些献上敬拜并通过真理接受爱之良善的人;因为对神性良善的一切接受都是通过成为生活真理的真理实现的,由此而来的结合是通过这些真理中的良善实现的。通过这些真理中的良善,或通过成为生活真理的真理就会有结合,“血”是其代表,这一点从那里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当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时,这事就发生了;律法,以及要遵守的律例、典章就是从西乃山上颁布的;经上说:“摩西将耶和华的一切话都写下来,在百姓耳边读,他们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话,我们都必遵行,也必听从。”这些话他们说了两次(参看出埃及记24:3, 7)。
话或真理通过遵行它们变成生活的真理;摩西因写下这些话而称它们为“约书”,这表示通过它们,或以它们为手段才有结合。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的律法,以及那时所吩咐的律例和典章,表示一切神性真理,或整体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约书”,又为何盛放约书的柜子被称为“约柜”,“约”表示结合。由于通过神性真理才有结合,神性真理从主发出,所以在百姓看来,主“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祂“脚下”看上去如此表示在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这样。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蓝宝石的作工”表示这字义因内义或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以色列的神”是主。“蓝宝石”表示因内在真理而透明(参看《属天的奥秘》,9407节),“以色列的神”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28f节)。由此清楚可知,“约”或结合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洒在祭坛上的血,和洒在百姓身上一半的血是它的一个代表,因为“血”表示从主发出并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因而表示一切神性真理(AC 2606, 3382, 6752, 7463, 9417节)。“西乃山”由此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来自主,或严格和广泛意义上的律法来自主(AC 8399, 8753, 8793, 8805, 9420节);祭坛是主和出于爱之良善对祂的敬拜的主要代表(AC 921, 2777, 2811, 4489, 4541, 8935, 8940, 9388–9389, 9714, 9963–9964, 10123, 10151, 10242, 10245, 10642节)。
329c. 由于“血”表示从主发出并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由此而有结合,所以代表从主发出、也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的一切事物,都用油和血来祝圣,然后被称为圣。它们之所以用油和血来祝圣,好叫它们可以具有代表性,或说进行代表,是因为“油”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表示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因真理从良善发出。祝圣和成圣是用油来作成的,这一点可见于下文,那里在合适的段落论述了它们;此处只提及这些经文,它们都与血有关;如出埃及记:
当亚伦和他儿子要分别为圣时,血洒在了坛角上和坛的周围,还洒在亚伦和他儿子,以及他们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21; 利未记8:24)
利未记:
在约柜上的幔子面前和香坛的四角上弹血七次。(利未记4:6–7, 17–18)
又:
在亚伦进入幔子内到施恩座前面之前,他要献祭烧香,用指头在东面的施恩座上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
又:
燔祭和祭牲的血要洒在祭坛上和坛的周围,以及坛的底座上。(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出埃及记:
血要洒在坛角上,从而为祭坛赎罪,或说祭坛被洁净。(出埃及记30:10; 利未记16:18–19)
燔祭和祭牲的血之所以洒在、倒在祭坛上,或坛的周围,或坛的底座上,是因为祭坛与它上面的燔祭并祭牲代表、因而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一切敬拜;由于真理从良善发出,所以血洒在、倒在坛的周围,因为“周围”表示发出。
从《属天的奥秘》关于燔祭和祭牲的说明能更好地看出这些事物,如以下说明:“燔祭”和“祭牲”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敬拜的一切事物(AC 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因此,燔祭和祭物被称为饼(AC 2165节),因为“饼”表示滋养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AC 2165, 3478, 4976, 5147, 5915, 6118, 8410, 8418, 9323, 10686节)。燔祭和祭牲表示属天的神性事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或说神性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教会的内在,敬拜的一切事物都来自它们(AC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节);只是照着敬拜的不同而不同(AC 2805, 6905, 8936节)。因此,燔祭和祭牲的种类有很多,其中有各种过程和它们所包含的各种动物(AC 2830, 9391, 9990节)。它们具体所表示的各种事物从内义所揭开的过程或程序细节可知(AC 10042节)。祭祀的仪式和程序包含天堂的奥秘(AC 10057节)。一般来说,它们包含主人身荣耀的奥秘,在相对意义上包含人的重生,以及他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出来的奥秘(AC 9990, 10022, 10042, 10053, 10057节)。在祭祀中也献上的素祭,就是饼和烙饼表示什么(AC 10079节);“奠祭”,也就是酒表示什么(AC 4581, 10137节)。
329d. 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由此知道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祭牲的血”也表示神性真理,如以西结书:
你要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桌子上因马匹、战车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这论述了教会的恢复;“以色列”和“雅各”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此,关于他们,经上说了这些话。“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表示他们敬拜的一切事物;“肉”和“脂肪”表示爱之良善,“血”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敬拜来自这些事物;他们“吃肉和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并且这一切来自祭筵,描述了这两者的丰盛;故经上进一步说“你们必在我桌子上因马匹、战车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因为“马”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战车”表示教义,“战士”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谁看不出此处的“血”不是指血液,因为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从祭筵上喝血直到醉”?“地上的首领”表示教会的首要真理;因此,他们的“血”表示来自这些真理的属灵营养。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所以经上在这一章的末尾论到表示教会的以色列,还说:
我也不再掩面不顾他们,因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以色列。(以西结书39:29)
经上之所以说“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走兽说”,是因为“各翅膀的鸟”表示整体上的属灵真理,“田野的走兽”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在圣言中,“鸟”表示属灵事物(AC 745, 776, 866, 988, 991, 3219, 5149, 7441节);“翅膀”也是(AC 8764, 9514节);“走兽”表示情感,“田野的走兽”表示对良善的情感(AC 2180, 3218, 3519, 5198, 9090, 9280, 10609节);因此,鸟和兽都用于祭祀(AC 1823, 3519, 7523, 9280节)。
为证实“田野的走兽”和“鸟”表示这些事物,我仅从圣言引用这一段经文:
当那日,我必与田野的走兽、天空的飞鸟和地上的爬行物立约;又要从地上折断弓和剑。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同情聘你归我,也以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8–20)
此处“与田野的走兽、天空的飞鸟立约”表示与对良善的情感、与属灵真理,因为主以这些与人结合,主在这些事物里面与人同在;因此,它被称为与它们所立的约,“约”表示结合。“走兽”表示对良善的情感,“鸟”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将在下文它们的段落得到充分说明。
由于祭牲的“脂肪或脂油”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还由于当被人接受时,这两者就实现结合,所以雅各的后裔,也就是犹太人和以色列人,都被禁止吃任何脂肪或任何血(参看利未记3:17; 7:23–27; 17:11–14; 申命记12:17, 23–25; 15:23)。这是因为这个民族并未处于任何爱之良善,也未处于任何良善之真理,而是处于邪恶之虚假;“吃脂肪和血”表示对他们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与源于邪恶的虚假的混杂;由此也可以看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脂肪或脂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6409, 10033节)。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完全处于外在事物,并未处于内在事物,因而未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而是处于邪恶之虚假;他们敬拜的一切事物都是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但他们仍能通过外在事物来代表敬拜的内在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由于祭牲的“血”表示神性良善,所以他们:
不可将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出埃及记23:18; 34:25)
因为“酵”表示虚假,“有酵之物”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342, 7906, 8051, 9992节)。
主的“肉”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有两样事物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后者是祂的血,前者是祂的肉。发出之物是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这些构成总体和具体的天堂。不过,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说明可以更好地看出这一点,如以下标题:主的神性构成天堂(HH 7–12节);主在天堂里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HH 13–19节);因此,整体和部分上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HH 59–77节);这是源于主的神性人身(HH 78–87节);此外源于关于天堂的太阳,以及由此而来的光和热的说明,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这两者都从主发出(HH 116–140节)。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为何“肉和血”表示发出的神性,即“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
对人来说,也有两样事物构成他的属灵生命,即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他里面,意愿是爱之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信之真理的容器。属于心智,也就是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与属于身体的一切事物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后者经前者点头才行动,或说在前者的指挥下行动。一般来说,意愿对应于肉体,理解力对应于血;因此,在圣言中,“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自愿,“血”表示人自己的理解力或智力,如在马太福音:
耶稣对西门说,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与血指示你的。(马太福音16:17)
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知道,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肉和血”表示意愿和理解力或自愿和智力的事物,也就是属灵事物;但这些事是为那些心智能被提升到属世观念之上,能看到原因的人而写的。
329e. 这也是从主的肋旁流出的“血和水”所表示的;对此,约翰福音描述如下:
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4–35)
这些事发生,是为了表示主通过从祂的爱之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与人类的结合;“肋或胸”表示神性之爱;“血和水”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血”表示给属灵人的神性真理,“水”表示给属世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与主的受难有关的一切事物也都具有意义(参看AE 83, 195e节)。由于这些事物表示祂的爱,以及人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得救,所以福音书补充说:“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
对于已经引用的经文,我想从圣言中补充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锡安的女子哪,应当尽情快乐;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放出你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9–11)
这些话论及主,以及祂在列族当中建立教会;“立约的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通过神性真理才有主与那些将属于祂教会之人的结合,如前所述;故经上进一步说“我要从无水坑里放出你被囚的人”,因为这些人表示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民族;“无水坑”表示没有真理的地方,“放出他们”表示把他们从虚假中释放出来。“水”表示教会的真理(参看AE 71节);“坑里被囚的人”表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然而又渴望知道真理的人,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4728, 4744, 5038, 6854, 7950节)。
诗篇:
神要拯救穷乏人的灵魂;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诈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要存活,示巴的金子要奉给他;人要常常为他祷告,祂终日赐福给他。在山顶上,他的果实必摇动。(诗篇72:13–16)
这论述了“穷乏人”, “穷乏人”表示那些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慕真理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诈和强暴”,以此表示他们从摧毁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邪恶和虚假中被释放出来。“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表示他们对神性真理的接受是蒙主悦纳的,“血”在此表示被接受的神性真理。“他要存活,示巴的金子要奉给他;人要常常为他祷告,祂终日赐福给他”描述了他们的改造;“示巴的金子”表示仁之良善;“常常为他祷告”表示他们要不断远离虚假,并持守在真理中,“祂终日赐福给他”表示他们不断处于仁与信之良善;因此,经上进一步说“在山顶上,他的果实必摇动”;“山顶”表示天堂,他们从天堂拥有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也就是“果实”。
摩西五经:
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0–11)
这个预言论述了主,论到祂,经上说:“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葡萄树”表示教会,“葡萄酒”和“葡萄血”表示神性真理。至于其它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71–6377节对这些话的解释。申命记(32:14)中的“葡萄血”所表相同;那里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神性真理来改造的古教会。
329f. 那些承认圣言灵义的人从此处和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这一点,即:“你曾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通过承认主,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与神性的结合;该预言书第十二章中的“血”所表相同,在那里,经上说:
米迦勒与他的使者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话胜过龙。(启示录12:11)
经上说“羔羊的血和见证的话”,是因为“羔羊的血”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见证的话”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它的反面意义进一步明显看出来;“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利用邪恶之虚假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以及它被这些摧毁;由于这些反面意义也表明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什么,所以我想引用一些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单数和复数形式的“血”就具有这种含义。要知道,圣言中的绝大多数事物也具有反面意义,从这反面意义就可以知道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什么。以下经文有助于说明。启示录:
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里,海就变成血,好像死人的血,海中的一切活物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碗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水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又:
这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启示录11:6)
以赛亚书:
宁林的水必荒凉;底们的水充满了血。(以赛亚书15:6, 9)
诗篇:
祂差遣黑暗,使它黑暗。祂使他们的水变为血,叫他们的鱼死了。(诗篇105:28–29)
从这些经文清楚看出“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什么;因为“血”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对那些接受它的人来说,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故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对那些如此行的人来说,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这反面意义从这种情况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说,“海”、“江河”和“泉源”的“水”都“变成了血”;因为“水”表示真理,故“血”在此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海中的活物”和“鱼”表示已知的真理,或真正的科学;因此,它们因血而“死了”、被杀了,表示这些真理也被摧毁了。“水”表示真理(参看AE 71节);“鱼”表示属世人所知的真理,或属世人的真正科学(参看《属天的奥秘》,40, 991节)。
启示录:
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约珥书:
在天上在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的大日到来以前。(约珥书2:30–31)
此处从反面意义也可以知道,“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因为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属天神性,也就是神性良善,“月亮”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月亮要变为血。”这是“月亮”的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8—119节)。
以赛亚书:
行走于公义,说话正直,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明显表示不听源于邪恶的虚假。诗篇:
你必灭绝说谎言的;好流人血、玩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好流人血、玩弄诡诈的”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因此,经上说“你必灭绝说谎言的”,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以赛亚书:
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或焚烧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那时,剩在锡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凡录在耶路撒冷的生命册上的,必称为圣。(以赛亚书4:3–4)
由于“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经上说“祂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的时候,“血”表示邪恶之虚假。“审判的灵”表示神性真理,由于这真理进行洁净,所以经上说“洁净或焚烧的灵”。
以西结书:
在你出生的日子,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在你的血中被踩在脚下,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是的,我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洗了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5–6, 9, 22, 36, 38)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真理之教义方面的教会;此处先论述了它被改造之前所处的邪恶之虚假,后来论述了它的改造。它被看见“在血中被踩在脚下”表示邪恶之虚假;“祂洗了,洗净血,又用油抹”表示它的改造;“洗”表示被真理洁净;“洗净血”表示移除邪恶之虚假;“用油抹”表示赋予爱之良善。
耶利米哀歌:
因耶路撒冷先知的罪和祭司的罪孽,在她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他们用衣服摸了他们不能玷污的。(耶利米哀歌4:13–14)
“耶路撒冷的先知”表示那些将要教导教义之真理的人,“祭司”表示那些将要通过真理引向良善的人;此处是在反面意义上提及的,因为经上说“因他们的罪”;“流义人的血”表示歪曲真理、玷污良善;因此,经上说:“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他们用衣服摸了他们不能玷污的。”“在街上如瞎子乱走”表示根本看不见真理,“街”表示真理;“被血玷污”表示完全处于虚假;“他们用衣服摸了他们不能玷污的”表示他们仍歪曲了他们不能败坏的,“衣服”表示给予内层事物的真理,这些真理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以赛亚书:
群众或一切喧嚣都必因地震混乱,衣服被血玷污。(以赛亚书9:5)
“地震”表示教会因歪曲真理而败坏,“衣服被血玷污”表示对圣言字义的歪曲。
耶利米书:
你把你的路教导恶人;你的衣襟上也发现纯真灵魂的血;我不是在挖窟窿时遇见他们,而是在这一切事上。(耶利米书2:33–34)
此处在衣襟上发现的“血”与前面“他们用衣服摸了他们不能玷污的”所表相同,“衣襟”就是“衣服”。“我不是在挖窟窿时遇见他们,而是在这一切事上”表示他们不敢摧毁真理本身,而是歪曲字义的真理,“衣襟”表示这些真理。
以赛亚书: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以赛亚书1:15)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你们的舌头谋划乖谬。他们的脚奔向邪恶,急速流纯真的血;他们的思想都是罪孽的思想。(以赛亚书59:3, 7)
“手被血沾染,指头被罪孽沾污”表示在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里面都有虚假和虚假之邪恶;“手”和“指头”表示能力,因而表示他们所拥有的有能力的一切事物。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经上还说“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你们的舌头谋划乖谬”,“谎言”表示虚假,“乖谬”表示虚假之邪恶;“他们的脚急速流纯真的血”表示他们急速摧毁爱与仁之良善;这由“流纯真的血”来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纯真的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276–283节)。由此可见,复数形式的“血”在一般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向圣言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施的暴行。
329g. 由于“流纯真的血”表示摧毁爱与仁之良善,所以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来避免流纯真的血;如果流了这血,那么就要为那地赎罪(申命记19:10, 13; 21:1–9);因为“地”表示教会。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祂的地方出来,要察罚地上的罪孽;地必露出她的血,不再掩盖她所杀的人。(以赛亚书26:21)
地必露出的“血”表示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虚假和邪恶,“地”是指这些事物所在的教会;“所杀的人”表示那些被虚假和邪恶灭亡的人。“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虚假和邪恶灭亡的人(参看AE 315节)。启示录:
先知和圣徒,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都在巴比伦被发现了。(启示录18:24)
“先知和圣徒的血”表示被灭绝的真理和良善;“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虚假和邪恶灭亡的人(如刚才所述)。
地上所流先知的血,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之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0, 34–35; 路加福音11:50–51)所表相同。在灵义上,“亚伯”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表示这良善本身;“该隐”表示那些将唯信当作得救的唯一手段,认为仁之良善毫不重要,从而弃绝并杀了它的人;“撒迦利亚”表示那些处于教义之真理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表示教义之真理本身;因此,这两个人的“血”表示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的灭绝;“他们在殿和坛之间所杀”在灵义上表示对主的各种弃绝;因为“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它们之间”表示两者一起。“亚伯”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仁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42, 354, 1179, 3325节);“该隐”是指与仁分离的唯信(AC 340, 347, 1179, 3325节)。“先知”表示真理的教义(AC 2534, 7269节)。“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主的国度和教会(AC 2777, 3720, 9714, 10642节)。这两者“之间”表示有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婚姻的地方(AC 10001, 10025节)。
在圣言中,论到那些被判死刑的人,经上常说,“他们的血归到他们身上”,这在灵义上表示诅咒要归到他们身上,因为他们利用虚假和邪恶摧毁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事实上,一般来说,“血”表示教义、生活和敬拜的一切虚假,摧毁教会的邪恶来自这些虚假。以西结书(18:10–13)部分列举了这些邪恶;约翰福音中的“血”也表示这些邪恶: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血”表示进行摧毁的一切虚假和邪恶;“肉欲”和“人意”表示一切爱之邪恶和信之虚假,因为“肉”表示一切邪恶所来自的人自己的意愿或自愿,“人”表示一切虚假所来自的人自己的理解力或智力;意愿是指这些事物所在之地;“从神生”是指通过信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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