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205.“拿着大卫的钥匙”表示祂通过神性真理拥有能力。这从“钥匙”的含义和“大卫”的代表清楚可知:“钥匙”是指打开和关闭,在此打开天堂和关闭地狱的能力或权柄,因为经上接着说“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因此,“钥匙”在此表示拯救的能力(AE 86节),因为打开天堂并关闭地狱就是拯救。“大卫”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大卫”表示主,是因为在圣言中,“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王尤其代表主,因为大卫非常关心教会事务,也写了诗篇。在圣言中,“君王”表示神性真理,“祭司”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31节);此外,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教会和天堂的事物(参看AE 19, 50, 102a节)。经上之所以说祂“拿着大卫的钥匙”,是因为如刚才所述,大卫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或能力;事实上,一般来说,良善没有真理就没有能力,真理没有良善也没有任何能力,因为良善通过真理行动。这就是为何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合一从主发出,并且它们在何等程度上结合起来被天使接受,天使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大卫的钥匙”。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28–23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能力,也可见于该书539节。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主,这一点从先知书中提到他的一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他们必住在地上,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直住到永远;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首领,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3–25)
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必回转过来,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在末后的日子,必怀着敬畏归向耶和华和祂的美善。(何西阿书3:5)
经上说“他们必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性良善是神性存在;“王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真理是显现或实存。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732, 2586, 2807, 2822, 3921, 4253, 4402, 7010, 9167, 9315节)。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棚,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大卫的家必如神,如在他们前面的耶和华的使者。我必将那恩典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到那日,必有一泉源为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开。(撒迦利亚书12:7, 8, 10; 13:1)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和那时对那些属于祂的属灵国度之人的拯救。“犹大的帐棚”表示属天国度;“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表示属灵国度。属灵国度由天上和地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组成,属天国度由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组成(参看AE 204b节)。由此可见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这两个国度要行如一体,一个不可将自己提升到那一个之上。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犹大”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以及主的属天国度(参看AE 119节);“耶路撒冷”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属天的奥秘》,402, 3654, 9166节)。因此,“大卫家”所表相同;故此处说“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耶和华的使者”;“神”也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耶和华的使者”所表相同(参看AE 130b, 200节)。
在以下经文中,“大卫”和他的“家”也具有类似含义。以赛亚书:
你们要侧耳,要到我这里来;你们要听,使你们的灵魂得以存活,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怜悯。看,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领袖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3, 4)
这些事论及主,祂在此由“大卫”来表示。诗篇:
你必在天上坚立你的真理;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耶和华啊,诸天要称赞你的奇事;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真理。(诗篇89:2–5)
这些事也论及主,而不是论及大卫;因为经上说“我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这不适用于大卫,他的种和宝座不会永远坚立,而耶和华却起了誓;耶和华的誓言是神性不可更改的确认(参看《属天的奥秘》,2842节)。“大卫的种”在灵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本身(参看《属天的奥秘》,3373, 3380, 10249, 10445节);“宝座”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属天的奥秘》,5313, 5922, 6397, 8625节)。大卫被称为“我的仆人”(如在前面以西结书37:23–25),是因为在圣言中,“仆人”用于服侍和事奉的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441, 7143, 8241节);发出的神性真理服侍和事奉它从中发出的神性良善。“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你必在天上坚立你的真理,诸天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真理。”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也被称为“圣者”(参看AE 204节)。
又:
我必不亵渎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向大卫说谎。他的种要存到永远,他的宝座在我面前如太阳。又如月亮永远坚立,如云中忠实的见证。(诗篇89:34-37)
这些事论及主,这一点从这整个诗篇明显看出来,因为它论述了主的降临,后来又论述了犹太民族对祂的弃绝。此处论述的是主,祂在此由“大卫”来表示,这一点从该诗篇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膏膏他。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他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是我的神,是拯救我的磐石。我也要立他为长子,高于世上的列王。我也要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诗篇89:20, 25–27, 29)
在诗篇的其它经文中,主也由“大卫”、“受膏者”和“王”来表示;那些属灵地理解圣言的人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而那些仅属世地理解圣言的人却看得很模糊。如诗篇中的这些话:
愿你的祭司披上公义,愿你的祭司披上公义,愿你的圣徒欢呼。求你因你仆人大卫的缘故,不要厌弃你受膏者的脸;在那里,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9, 10, 17, 18)
此处主也由“大卫”和“受膏者”来表示,因为该诗篇论述的是主,这从前文清楚看出来,那里说:
他向耶和华起誓,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直等我为耶和华寻得一个地方,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看,我们听说约柜在以法他(伯利恒)。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2, 4–7)
为叫大卫可以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愿意从大卫家出生,还被称为“大卫的子孙”,“大卫的根和后裔”,以及“耶西的根”。但当主脱去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父亲的人身,也就是神性人身时,祂就不再是大卫的子孙。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呢?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马太福音22:42–45; 路加福音20:41–44)
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身,也就是神性人身,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5, 298–310节)。因此,祂不是大卫的子孙,就像祂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一样;所以祂不将马利亚称为祂的母亲,而是称为“妇人”(马太福音12:46–49; 马可福音3:31–35; 路加福音8:19–21; 约翰福音2:4; 19:25, 26)。“彼得的钥匙”和“大卫的钥匙”所表相同,即表示主拥有一切能力,祂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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