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 “有为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诠释启示录 #193

193a.“我必来到

193a.“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表示当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被夺走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这从“如同贼一样来到”的含义清楚可知,“如同贼一样来到”当论及那些不警醒,也就是没有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人时,是指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这些话也表示意想不到的死亡时间,人死后永远留在他在世上为自己所获得的生命状态中;因此,人必须警醒。由于很少有人知道,从圣言那里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会被夺走,所以有必要解释一下这个过程是如何进行的。在人的灵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会永远留在他身上,而不在人的灵里面的事物在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人时,都会消失。留 在人的灵里面的,是那些他从自己所思想的事物,也就是当他独自一人时,他出于自己的爱所思想的事物,因为那时,他的灵从它自己,而不是从他身体记忆里没有与他的爱构成一体的事物思考。人有两种状态,当他从自己的灵思考时是一种状态,当他从其身体的记忆思考时是另一种状态;当这两种状态没有构成一体时,人独自一人能以一种状态思考,与其他人在一起则能以另一种方式思考并说话。

以一个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轻视或不关心神性,甚至从心里否认神性,因而以世上的狡猾和欺诈来图谋各种邪恶的牧师为例;当他与其他人说话,尤其在讲道时,可以说能出于对神性和神性真理的热情说话,甚至在这些时候,还能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但这种状态是他那来自身体记忆的思维的状态,并且明显与其来自灵的思维的状态分离,因为当只剩下他自己时,他就思想反对这些事。这是死后留在人身上的状态,而前一种状态不会留下来,因为它属于他的身体,不属于他的灵。因此,当他成为一个灵人时(这是他死亡时发生的情形),就会抛弃他从圣言为自己所获得、但与他的灵之爱的生命不一致的一切知识。而那些当独自一人时,公正地思想神性、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真理,并热爱真理,以至于渴望照之生活的人则不然。这些人在灵里的思维与其来自身体记忆的思维构成一体,因而与他们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构成一体;它们构成一体到何等程度,这些知识就在何等程度上获得属灵生命,因为它们被主从外在人或属世人提升到内在人或属灵人,并构成生命,也就是构成内在人或属灵人的生命,即构成它的理解力和意愿。内在人或属灵人里面的真理是活的真理,因为它们是神性,人从这些真理中获得其内在人里面的生命,情况就是这样,我从大量经历中得以知道这一点;如果我引用关于它的全部经历,这会填满许多页纸。关于它的一些内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91–511节)和前文(AE 114节)

由此可见“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死后,从圣言取得、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一切知识都将被夺走。下面启示录中的话所表相同: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经上说“像贼一样”,是因为属世人中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会夺走并逐出那里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为不被爱的事物都被逐出。每个人都要么有对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爱,要么有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爱。这两种爱彼此对立,因为没有人能服侍两个主,不是爱这个,就是恶那个(马太福音6:24)。

由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从里面或内层渗透进来,可以说冲破人来自灵的思维状态和来自身体的思维状态之间的墙,并逐出从外部在人里面有住处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贼”所表示的,是那些邪恶和虚假;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挖窟窿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财宝”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积攒财宝在天上”是指在属灵人中,因为属灵人在天堂。“财宝”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694, 4508, 10227节);内在属灵人在天堂(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0节)。

同一福音书: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挖透房屋。(马太福音24:42, 43)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人若知道他死亡的时刻,就会预备自己,事实上不是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是出于对地狱的恐惧预备自己;凡一个人出于恐惧所行的,都不会留在他身上,而他出于爱所行的,却会留下来;因此,他必须一直做好预备,或说不断预备自己(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3, 168节)。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此处也将虚假和邪恶称为“盗贼”,并说它们“偷窃”;“盗贼”表示虚假,“夜间而来的强盗”表示邪恶;经上说“夜间”,是因为“夜”表示一种没有爱和信的状态。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因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荒废;“城”和“墙”表示教义的事物;“房屋”和“窗户”表示属于那接受的心智的事物;“房屋”表示被称为意愿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良善所在之处,“窗户”表示被称为理解力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真理所在之处。在圣言中,“城”是指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02, 2449, 2943, 3216, 4492—4493节);“墙”是指保护的教义真理(AC 6419节);“房屋”是指被称为意愿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良善所在之处(AC 2231, 2233, 2559, 3128, 5023, 6690, 7353, 7910, 7929, 9150节);“窗户”是指被称为理解力的心智的那部分,就是真理所在之处(AC 655, 658, 3391节)。由此清楚可知,“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表示什么。

何西阿书:

我医治以色列,那时以法莲的罪孽和撒玛利亚的邪恶就显露出来,因为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以法莲的罪孽”表示理解力的虚假;“撒玛利亚的邪恶”表示意愿的邪恶;“撒了谎”表示思想并意愿来自邪恶的虚假;“贼人”表示夺走并驱散真理的虚假;“外面一群散开”表示逐出良善的邪恶。“以法莲”是指对诸如属于教会的事物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谎”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AC 8908, 9248节);“一群”是指逐出邪恶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逐出良善的邪恶(AC 3934—3935, 6404—6405节)。

193b.引用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圣言中,“贼”表示什么,即表示使真理荒废,也就是夺走并摧毁真理的虚假。前面说明,死后,来自圣言、没有获得属灵生命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知识都被夺走;因此,它们从那些没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变得属灵的人那里被夺走。圣言历史部分中的其它许多经文也所表相同;但仍没有人能明白这一点,除非他知道圣言的灵义。这由以色列人从埃及人那里借走金器银器和衣裳,从而像贼一样夺去它们来表示;对此,摩西五经是这样描述的:

他们被吩咐向埃及人借金器银器和衣裳。耶和华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借给他们,他们就这样掠夺了埃及人。(出埃及记12:35, 36)

“埃及人”代表那些虽是纯属世的,却拥有许多知识或认知的人。“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属灵的人;“金器银器和衣裳”表示属灵的人应用于良善,而属世的人却应用于邪恶,从而摧毁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约书亚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经常论述的列族被交与诅咒,同时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要么用火焚烧,要么被掠夺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迦南地的列族代表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以色列人代表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

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将从那些没有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也是主关于给予仆人才干和银钱,好叫他们做买卖并获利,以及那没有做买卖,分文未赚的仆人的比喻的意思;对于这个仆人,经上如此说:

对于那将才干埋藏在地里的仆人,主人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当把我的银钱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因此,把才干从他那里夺来,给那有十个才干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25:14–30)

路加福音:

那赚了一锭的人来说,主啊,看哪,你的一锭在这里,我把它包在手巾里存着。主说,为什么不把我的银子交给银行,等我来的时候,连本带利都可以再赚回来呢?他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路加福音19:13–26)

在这些经文中,“才干”、“锭”和“钱”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做买卖、获利、把它放给兑换银钱的,或交给银行,表示通过它们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和聪明;把这些埋藏在地里,或包在手巾里,表示它们只在属世人的记中;因此,论到这些人,根据本节开头所解释的,经上说,他们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这种情况就发生在来世所有为自己获得来自圣言的知识,却没有把它们投入生活,只投入记忆的人身上。那些只在记忆中拥有来自圣言的知识,无论这些知识何等多的人,若没有把它们投入生活,就仍和以前一样是属世的。将来自圣言的知识投入生活就是当一个人只剩下自己出于他的灵思考时,出于它们思考,并意愿和实行它们;事实上,这就是因它们是真理而爱真理;如此行的,是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知识变得属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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