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 “有为

392a.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 “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 “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 “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诠释启示录 #186

186a.“你有一个

186a.“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表示他们思维的品质,他们自以为是活的,因为他们过着一种道德的生活,然而他们却是死的。这从“名”、“活的”和“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的品质(对此,参看AE 148节);“活的”是指拥有属灵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的”是指没有属灵生命,只有没有属灵生命的道德生命。这种生命是“死的”,因为在圣言中,“生命”表示人里面天堂的生命,这生命在圣言中也被称为“永生”;而“死”被称为地狱的生命,这生命在圣言中被称为“死亡”,因为它是对天堂生命的剥夺。因此,“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在此表示自以为拥有属灵生命,因而得救了,因为他们过着一种道德生活,然而在灵性上却是死的。但至于该如何理解这句话,这从前面(AE 182节)对每种生命或生活,即属灵生活和道德生活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生活,而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爱神和爱邻的生活;这后一种生活就是天堂的生活,而前一种生活就是那被称为属灵死亡的。一旦明白了这句话(参看AE 182节),就能知道“是活的,其实是死的”表示什么。

“活着”或“活的”表示人里面的属灵生命,“死的”表示对该生命的剥夺和诅咒,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从中引用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何时对恶人说,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不告诉恶人而警戒他离开他的恶道,好叫他可以活过来,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倘若你警戒恶人,他仍不回转离开他的恶,也不离开他的恶道,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了自己的灵魂;再者,倘若你警戒义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以西结书3: 18-21)

此处“他必要死”表示在永死中灭亡,这是诅咒,因为这话是指着恶人说的;“他必存活”是指享受永生,这是得救,因为这话是指悔改的人和义人说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对听谎言的民说谎,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救活不该活的灵魂。(以西结书13:1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对真理的歪曲,由“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对听谎言的民说谎”来表示。此处“谎言”表示虚假和被歪曲的东西。“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是指剥夺他们那来自真理的生命;“救活不该活的灵魂”是指说服他们相信永生来自虚假。从前一节明显看出,“救活”在此表示这一点。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要救他们的灵魂脱离死亡,并使他们在饥荒中存活。(诗篇33:18, 19)

又:

你救我的灵魂脱离死亡,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耶利米书:

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耶利米书21:8)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5:24)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死”表示诅咒,“生”表示得救。

“死”因是指诅咒,故也指地狱;因此,地狱在圣言中被称为“死亡”,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地狱不能称谢你,死亡不能颂扬你;下坑的人也不能盼望你的真理。只有活人,活人必称谢你。(以赛亚书38:18, 19)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在地狱那里作了异象。(以赛亚书28:15)

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作你的灾害!地狱哪,我要作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在死地无人记念你,在地狱有谁称谢你?(诗篇6:5)

又: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地狱的绳索缠绕我。(诗篇18:4, 5)

又:

他们如同羊群躺卧地狱;死亡必喂养他们。(诗篇49:14)

又:

耶和华啊,你曾把我的灵魂从地狱救上来;使我存活。(诗篇30:3)

启示录:

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启示录6:8)

又:

死亡和地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

186b.由于“死亡”表示诅咒,所以在以下经文中,它的含义是显而易见的,以赛亚书:

祂必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所有脸上的眼泪。(以赛亚书25:8)

同一先知书:

他将恶人交与坟墓,将富人交与死亡。(以赛亚书53:9)

诗篇:

耶和华啊,你是从死门把我提升起来的。(诗篇9:13)

又:

你必不怕白日飞的箭,也不怕午间荒废的死亡。(诗篇91:5, 6)

约翰福音:

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启示录: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启示录8:11)

又:

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里,海就变成血,好像死人的血,因而海中的一切灵魂都死了。(启示录16:3)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死亡或死”表示什么,即表示那些缺乏天堂生命,因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在以下经文中,所表示的也是这些,如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又:

他使我坐在黑暗中,像死了许久的人一样。(诗篇143:3)

马太福音:

又有一个门徒说,主啊,容我先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跟从我,让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吧。(马太福音8:21, 22)

由于“死”的这种含义,亚伦的子孙禁止摸任何死尸(利未记21:2, 3, 11);祭司和利未人也是如此(以西结书44:25);拿细耳人同样如此(民数记6:6, 7);以色列人中凡摸了死人的,必须用除污秽的人洁净(民数记19:11–22)。

186c.由于“死”表示诅咒和地狱,所以另一方面,“生”表示得救和天堂;如在以下文经文,马太福音:

引到生命的,那门是窄的,路是狭隘的。(马太福音7:14)

同一福音书:

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18:9)

又:

你若要进入生命,就当遵守诫命。(马太福音19:17)

约翰福音:

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约翰福音5:29)

正因如此,得救被称为“永生”(如马太福音19:16, 29; 25:46; 马太福音10:30, 31; 路加福音10:25; 18:18, 30; 约翰福音3:14–16, 36; 17:2, 3;其它地方)。由于同样的原因,天堂被称为“活人之地”,如诗篇:

耶和华啊,你是我的避难所;在活人之地,是我的分。(诗篇142:5)

又:

使你看见耶和华在活之人地的美善。(诗篇27:13)

又:

列民哪,你们当祝福我们的神,把我们的灵魂安置在活人中间。(诗篇66:8, 9)

唯独主在自己里头有生命,每个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主在以下经文中亲自教导了这一点,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复活,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约翰福音11:25, 26)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我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 48)

正因如此,经上说主是“活着的”和“永生的那一位”(启示录4:9, 10; 5:14; 7:2; 10:6)

在先知书的许多经文中,同样的话论及耶和华。

主是生命,故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主也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6)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我又赐给他们永生。(约翰福音10:10, 28)

又:

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约翰福音11:25, 26)

又: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40)

“生命”表示主,因而表示得救和天堂,是因为生命的全部都来自唯一的源泉,生命的唯一源泉是主,而天使和世人都只是从祂接受生命的形式。从主发出,并充满天堂和世界的生命本身是祂的爱之生命,在天堂显为光;这光因是生命,故光照天使的心智,并赐予他们聪明和智慧。正因如此,主不仅自称“生命”,还自称“光”;如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4–12)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诗篇:

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篇36:9)

光作为来自天堂里的主的生命,在那里被称为神性真理,因为它在那些在天堂里的人的心智中发光,因而在他们眼前发光。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光”表示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主自己被称为“光”。不过,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一书的阐述和说明看得更明显。

主之所以是生命全部的源头,或生命的全部都来自主,是因为祂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的光是神性真理,它的热是神性良善;这两者都是生命;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生命都来自这个源头。流入自然界,并赋予它生命的属灵之物并不来自其它源头;但它照着接受赋予生命(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5–125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自称“生命”,又为何经上说那些从主接受光,也就是神性真理的人得着生命,又说那些不接受它的人不会存活,而是死的。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主就是那源泉(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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