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在教会的那种状态下,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这从“骑在马上的”和“手里拿着天平”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参看AE 355a,c—356, 365a节);“手里拿着天平”是指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圣言提到的一切度量和重量都表示对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所论述的事物的评估,相连的数字决定了在其质和量方面的评估;如此处“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稍后我们会解释它们。代表性教会有许多度量单位,如俄梅珥、贺梅珥、伊法、罢特、欣(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0262节);此外还有天平和秤,它们用来称重和衡量,这些尤表在真理方面对任何事物的评估。由于这个原因,秤的法码都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因为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法码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9:36; 申命记25:13; 撒母耳记下14:26; 以赛亚书34:11; 撒迦利亚书4:10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3720, 6426, 8609, 10376节)。所以此处“骑在黑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
前面说明,“坐在马(白马、红马、黑马和灰白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照其颜色而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但由于很难理解“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由于红和黑而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所以要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圣言本身是神性真理,而对它的理解取决于读它的那个人的状态。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在其中感知不到良善的任何东西,一个未处于真理的人在其中看不到真理的任何东西;因此,其原因不在于圣言,而是在于读圣言的那个人。这清楚表明“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尽管马本身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坐在白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一点明显出现在启示录,在那里,经上说:
坐在那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天平”或“秤”表示评估,也表示通过真理实现的公正的安排,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但以理书:
当巴比伦王伯沙撒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时,在他面前有文字出现在墙上,即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就是数算,数算,称量,分裂。这些话的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的国,使它终止;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亏欠;毗勒斯,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但以理书5:5, 25–28)
这段历史在内义上描述了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这由“巴比伦”来表示,因为伯沙撒是巴比伦王,“王”在圣言中与他掌权的民族或国家本身所表相同。“他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又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但以理书5:3–4)表示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表示各种偶像崇拜,因而表示没有任何内在的外在敬拜,就是诸如存在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那种。这些人中间根本没有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丝毫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由天上来的文字来表示;因为“数算,数算”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的探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并判断;“分裂”表示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国”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分裂”表示从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参看《属天的奥秘》,4424, 6360—6361, 9093节)。“国”表示教会,因为主的国在教会所在之地;因此,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13:38)。
以赛亚书:
谁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测诸天,用(三指的)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大山,用天平称小山呢?(以赛亚书40:12)
这些测量描述了照着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事物的公正安排和评估。此处的量器是“手心”、“手虎口”、“(三指的)升斗”、“秤”和“天平”;“诸水”表示真理;“诸天”表示内层或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包括天堂的和教会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小山”表示仁之良善;“称”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和安排。若不凭借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看到,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由于在圣言中,度量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公正评估和探查,所以经上吩咐,度量要公正,不可欺诈。摩西五经:
你们在审判,在尺、秤、升、斗上不可行不公道的事。你们要用公正的天平、公正的石头或法码、公正的伊法和公正的欣。(利未记19:35–36)
因此,公正在表示照着人们里面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他们的评估和探查之处,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由各种称和天平,以及“伊法”、“俄梅珥”、“贺梅珥”、“海”(seas)、“欣”来表达(如约伯记6:2; 31:6);不公正由“诡诈和骗人的天平”(如何西阿书12:7; 阿摩司书8:5; 弥迦书6:11)来表达。
233.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表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这从“温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温的”是指那些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从而服侍两个主的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思考、相信和生活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尚不为人知,因此要说清楚。那些形成教会的人有两种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或生活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状态;一种状态来自教义,另一种状态来自圣言或基于圣言的讲道。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两种状态的存在;然而,它们的确存在,并且在有些人身上行如一体,在许多人身上没有行如一体,我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在刚离世的灵人身上得以看到这一点;因为这些灵人都带着他们生活的一切状态。但只要人们活在世上,他们就无法看到并知道这一点,因为在属灵的事物上,人的灵在自己里面所思想、相信和热爱的东西只能通过言语和外在行为公开显露;就那些属于信的事物而言,这些要么从在教会所领受的教义发出,要么在不出于教义思考的情况下从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发出。有学问的人通常是前一种情况,简单人通常是后一种情况。
因此,首先解释一下出于教义的思维、信和生活是何品质。如今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声称,唯信得救,爱的生活没有用;还声称,当一个人接受信时,他就称义了;当他如此称义时,自此以后任何邪恶都不再归算给他;因此,人人都得救了,甚至连恶人都得救了,只要他有信,或接受信,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它。因此,那些出于这种教义思考和生活的人忽略了善行,因为他们以为善行不影响人,或无助于人得救。他们也不关心自己思维和意愿的邪恶,无论这些邪恶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还是敌意,仇恨,报复,诡诈,欺骗和其它类似邪恶,因为他们以为这些邪恶不会归算给那些因信称义的人。他们心里说,他们不受律法约束,因为主为他们成全了律法,使他们不在诅咒之下,主已将这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这就是为何那些根据唯信和由此称义的教义思考、生活和相信的人不在自己的生活中关注神,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那些一生中只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便与地狱结合,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认为良善或邪恶无关紧要。总之,照着那教义生活就是在生活中确认,思想、意愿或实行良善无关紧要,因为拯救不来自这个源头,还确认,如果他们思想、意愿,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实行邪恶,这也无关紧要,因为诅咒不来自这个源头,只要他们拥有被称为得救之信的信心和倚靠(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5节)。这些人显然是“温的”,因为每当根据这教义来思考和说话,或讲道时,他们就思想、谈论和传讲神,主,圣言,永生;但当脱离教义来思想和说话时,他们就不思想这些主题了。他们通过这种思维仰望天堂,却通过自己的生活与地狱结合;因此,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而在两者之间,或说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是温的。这些话是指着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教会的教义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说的。
现在要说一说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圣言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那些生在接受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教会之人,多半不知道唯信是什么,也不知道称义是什么意思;因此,当听到所传讲的这些事时,他们就认为意思是要按照神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信,以及称义,不更深地进入教义的秘密。当这些人被教导唯信和因信称义时,他们只认为唯信就是思想神和救恩,以及他们当如何生活;称义就是在神面前生活。在教会里,所有得救的人都被主保守在这种思维和信的状态;他们离世之后就会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因为他们能接受教导。但前面所说的那些按照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就成了瞎子,因为唯信不是信,因此,唯信称义什么都不是。唯信不是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由此可见“温的”是指谁,即那些心里这样想的人:如果我思想、意愿并实行良善,这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并不拯救人,我有信就足够了;再者,如果我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不会诅咒人。他们就这样放松了对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也就是自己灵的一切约束;因为正是灵在思考和打算,实行则与其完全一致。不过,要知道,很少有人照着教义如此生活,尽管讲道者以为所有听他们讲道的人都会如此行,或受他们影响。事实上,按照主的圣治,极少有人这样,因为“温”者的命运与亵渎者的命运没什么两样,他们的命运是,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然后他们只剩下他们灵的思维和爱。当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思维被夺走时,他们就成了最愚蠢的;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外面包着一些皮肤的烧焦的骨架。关于亵渎和亵渎者的命运,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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