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在教会的那种状态下,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这从“骑在马上的”和“手里拿着天平”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参看AE 355a,c—356, 365a节);“手里拿着天平”是指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圣言提到的一切度量和重量都表示对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所论述的事物的评估,相连的数字决定了在其质和量方面的评估;如此处“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稍后我们会解释它们。代表性教会有许多度量单位,如俄梅珥、贺梅珥、伊法、罢特、欣(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0262节);此外还有天平和秤,它们用来称重和衡量,这些尤表在真理方面对任何事物的评估。由于这个原因,秤的法码都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因为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法码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9:36; 申命记25:13; 撒母耳记下14:26; 以赛亚书34:11; 撒迦利亚书4:10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3720, 6426, 8609, 10376节)。所以此处“骑在黑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
前面说明,“坐在马(白马、红马、黑马和灰白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照其颜色而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但由于很难理解“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由于红和黑而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所以要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圣言本身是神性真理,而对它的理解取决于读它的那个人的状态。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在其中感知不到良善的任何东西,一个未处于真理的人在其中看不到真理的任何东西;因此,其原因不在于圣言,而是在于读圣言的那个人。这清楚表明“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尽管马本身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坐在白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一点明显出现在启示录,在那里,经上说:
坐在那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天平”或“秤”表示评估,也表示通过真理实现的公正的安排,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但以理书:
当巴比伦王伯沙撒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时,在他面前有文字出现在墙上,即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就是数算,数算,称量,分裂。这些话的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的国,使它终止;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亏欠;毗勒斯,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但以理书5:5, 25–28)
这段历史在内义上描述了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这由“巴比伦”来表示,因为伯沙撒是巴比伦王,“王”在圣言中与他掌权的民族或国家本身所表相同。“他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又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但以理书5:3–4)表示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表示各种偶像崇拜,因而表示没有任何内在的外在敬拜,就是诸如存在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那种。这些人中间根本没有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丝毫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由天上来的文字来表示;因为“数算,数算”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的探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并判断;“分裂”表示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国”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分裂”表示从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参看《属天的奥秘》,4424, 6360—6361, 9093节)。“国”表示教会,因为主的国在教会所在之地;因此,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13:38)。
以赛亚书:
谁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测诸天,用(三指的)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大山,用天平称小山呢?(以赛亚书40:12)
这些测量描述了照着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事物的公正安排和评估。此处的量器是“手心”、“手虎口”、“(三指的)升斗”、“秤”和“天平”;“诸水”表示真理;“诸天”表示内层或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包括天堂的和教会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小山”表示仁之良善;“称”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和安排。若不凭借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看到,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由于在圣言中,度量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公正评估和探查,所以经上吩咐,度量要公正,不可欺诈。摩西五经:
你们在审判,在尺、秤、升、斗上不可行不公道的事。你们要用公正的天平、公正的石头或法码、公正的伊法和公正的欣。(利未记19:35–36)
因此,公正在表示照着人们里面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他们的评估和探查之处,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由各种称和天平,以及“伊法”、“俄梅珥”、“贺梅珥”、“海”(seas)、“欣”来表达(如约伯记6:2; 31:6);不公正由“诡诈和骗人的天平”(如何西阿书12:7; 阿摩司书8:5; 弥迦书6:11)来表达。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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