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诠释启示录 #1204

1204.“她的烟往

1204.“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他们所拥有的邪恶之虚假永远被判入地狱。这从“烟”和“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烟”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是指永远在地狱中,因而也指被判入地狱。“时代的时代”表示永恒(可参看AE 289, 468节)。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任何理解力都不能明白属灵之物如何流入并作用于植物,产生一种倾向,努力和行动,除非先解释以下命题: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和持续存在。

(2)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从而得以终止。

(3)有两种总体形式,即属灵形式和属世形式;属灵形式就是诸如属于动物的那种,属世形式就是诸如属于植物的那种。

(4)一切属灵事物里面都有三种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

(5)植物和动物,无论出现在天堂里的,还是在世界上的,都通过这些力量从属灵之物中存在。

(6)这两类,即动物和植物,有相同的起源,因而有相同的灵魂;区别仅在于接受流注的形式。

(7)这个起源在功用中。

除非首先解释这些命题,否则,理解力就无法看到植物王国中如此多奇妙结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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