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白马 #3

WH3.“马”表示理

WH3.“马”表示理解力,这一点唯独源于灵界中的代表。在灵界经常看到马和骑在马上的人,以及马车;在那里,人人都知道它们表示聪明和教义的东西。我常发现,当那里有人出于自己的理解力进行思考时,他们看上去就像骑在马上。他们的沉思便以这种方式呈现在其他人面前,而他们自己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那里还有一个许多人聚集的地方,他们出于理解力思想并谈论教义的真理。当其他人靠近时,他们就会看到整个平原满了战车和马匹;新灵很想知道这一切是从哪里来的,于是被指教:这是他们聪明的思维所产生的一种表象。这个地方被称为“聪明智慧人的集会”。当有些人被提到天堂时,我甚至看见一些发亮的马匹和燃火的战车;这是一个迹象,表明那时他们被教导天上教义的真理,变得聪明,因而被提了上去。我在聚精会神地观看这一切时,忽然想起“接以利亚升天的火车火马”(列王纪下2:11–12),以及少年人以利沙开了眼目时所看见的“火车火马”(列王纪下6:17)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113

113.“这些事是那

113.“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示凭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的主。这从“首先的、末后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的、末后的”当论及主时,是指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参看AE 41节)。在此处和下文,向教会的天使说话的,正是神性人身方向的主,这一点从前一章可以看出来,在那里,同样的话论及人子;人子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当把经文放在一起进行对比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

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3, 16)

在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7–18)

在此处写给士每拿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的说的。(启示录2:8)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在写给别迦摩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启示录2:12)

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的:

眼睛如同火焰;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4–15)

在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启示录2:18)

在写给其它三个教会天使的信中,同样的话也是作为开头;对此,我们将在下一章论述。由此可见写给教会的那些话,正是人子说的。由于“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如前所示(AE 63节),所以可知,写给众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由此也可知,神性人身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正如它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此处祂是“首先的、末后的”也表示主凭祂的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节,以及其它地方)。主因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我可以肯定,教会里凡不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的人都不能进入天堂。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就是当想到祂的人身或人性时,要想到祂的神性。之所以要如此想到祂,是因为整个天堂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从头到尾的解释;也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 49, 52, 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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