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诠释启示录 #325

325a. “就是

325a. “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敬拜之物。这从“众圣徒的祈祷”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祈祷(或祷告)”在内义上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圣徒(或圣民)或圣的”,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义人或义的(参看前文AE 204节)。但在圣言的内义上,“圣徒”不是指圣徒,或圣人,而是指神圣事物,因为“圣徒”这个词涉及人,人的一切在内义上都被脱去,因为唯独事物构成内义(参看AE 270节);天使因是属灵的,故从人抽象出来思考(也可参看前文,AE 99—100节)。这就是那将圣言的内在意义与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区分开的;“圣徒”因此表示神圣事物,在圣言中,“神圣”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其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204节),所以“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经上说“他们拿着盛满了香的金炉,就是众圣徒的祈祷。”“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如前一段所说明的);由此可知,“圣徒的祈祷”具有类似含义。

如诗篇:

我求告你的时候,求你侧耳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接纳!愿我的手举起如献晚上的素祭!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和作孽的人同行恶事;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诗篇141:1–5)

此处“祷告(或祈祷)”被称为“香”、“我的手举起”被称为“素祭”;这是因为“祷告(或祈祷)”和“香”具有相似的含义,“手举起”和“素祭”也是。“香”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此,两者都表示敬拜。由于祷告(或祈祷)不是来自口,而是通过口来自心,来自心的一切敬拜都来自爱与仁之良善,因心表示这一点,所以经上还说:“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行恶事。”由于大卫在哀叹,邪恶仍拥有反对他的能力,所以他说:“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

“祈祷(或祷告)”与“香”具有相似的含义,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其它经文也明显看出来: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4)

由于“祈祷(或祷告)”和“香”在此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所以经上说“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上”,同样说“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首先解释一下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是什么意思,然后解释祈祷或祷告表示这种敬拜。敬拜并不在于祷告和外在的虔诚,而是在于仁爱的生活;祷告只是这种生活的外在,因为它们从人那里通过他的嘴口发出,因此,人们的祷告就是他们自己在生活方面的样子。一个人在祷告的时候使自己谦卑下来,跪下叹息,这并不重要;因为这些是外在,除非外在从内在发出,否则它们只是没有生命的姿势和声音。一个人所说的每句话都有情感在里面,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情感,因为他们的情感就是他们的生命;正是这情感本身,而不是没有情感的人在说话;因此,情感如何,祷告就如何。属灵情感就是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处于这种情感就是真正的敬拜;祷告就是那发出之物。由此可见,敬拜的本质就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工具是姿势和祷告;或敬拜的首要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次要是祷告。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一切神性敬拜都置于口头的虔诚,却不置于实际虔诚的人,大错特错了。

实际的虔诚就是在每项工作和每项职责上都出于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行事,这是因为主在圣言中就是如此吩咐的;事实上,人就这样在他的每项工作中仰望天堂和主,并这样与祂结合。不过,只是出于对法律、对丧失名声,或荣誉和利益的惧怕行事,却没有想到神性律法、圣言的诫命和主,然而又在教会虔诚祷告,是外在的虔诚;无论这种虔诚显得多么神圣,它都不是虔诚,相反,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源于习惯所披上的某种东西,要么是来自神性敬拜仅在于此的虚假信仰的一种说服;因为这种人不是用心,只是用眼睛来仰望天堂和主;心仰望自我和世界,而嘴只出于身体的习惯及其记忆说话;人由此与世界结合,而不是与天堂结合,与自我结合,而不是与主结合。由此可见,什么是虔诚,什么是神性敬拜,实际的虔诚就是敬拜本身。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22, 224, 358–360, 528–530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3–129节)中所说的,那里有这些话:虔诚就是虔诚地思考和说话;花大量时间祷告;在这种时候,要使自己谦卑下来;常去教会,在那里虔诚地听道;每年都要经常遵守圣餐礼,以及教会所约定的其它敬拜仪式。但仁爱的生活是对邻舍有好的意愿和行为,在每项工作,以及每项职责上都出于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行事;总之,仁爱的生活在于履行功用。神性敬拜主要在于这种生活,其次在于虔诚的生活;因此,人若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也就是说,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同时却没有过一种仁爱的生活,就不是在敬拜神。因为虔诚的生活只要与仁爱的生活结合,就是有价值的;事实上,仁爱的生活是首要的,并且仁爱的生活如何,虔诚的生活就如何(124, 128节)。

325b. 主使天堂慢慢进入人的实际虔诚,而不是使天堂进入与实际虔诚分离的口头或外在虔诚,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因为我已经看见许多人将一切敬拜都置于口头和外在的虔诚,而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不思想主在圣言中的诫命,以为不得从宗教的角度,因而从一个属灵的动机,只可从文明法律和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行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好叫他们可以为了名声的缘故显得诚实和公义,这也是为了荣耀和利益的缘故,他们以为这会把他们先于其他人带到天堂。因此,根据他们的信仰,他们被提升到天堂;但当天使发觉他们只用嘴,而不是用心来敬拜神,他们的外在虔诚不是从属于生活的实际虔诚发出时,就把他们扔了下去;后来,这些人与那些在生活中类似他们自己的人联系在一起,在那里被剥夺虔诚和神圣,因为这些从内层被生活的邪恶玷污了。由此也清楚可知,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外在的虔诚。

由于神性敬拜本身主要在于生活,而不在于祷告,所以主以下面这些话说,祷告不可用许多重复话:

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所以你们不可效法他们。(马太福音6:7–8)

由于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祷告,所以在圣言的灵义中,“祷告或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来自仁爱生活的敬拜,因为首要之物就是灵义上所表示的,而字义由系结果,并且相对应的次要之物构成。

此外,圣言的许多经文提到祷告(或祈祷);但由于祷告是从心发出的,而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与仁之生活的样子,所以“祷告(或祈祷)”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和来自它的敬拜,如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祷告,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可福音13:33)

“你们要时时警醒”表示为自己获得属灵生活(参看AE 187节);因此,经上也提到祷告,因为“祷告”是这种生活的一个结果或它的外在,这种结果或外在只要从生活发出,就是有益的,因为这两者就像灵魂和身体,内在和外在一样为一。

马可福音:

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一切事,只要信你们得着了,就必给你们成就。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马可福音11:24–25)

此处“祷告”、“祈求”和“恳求”在灵义上表示爱与仁的生活;因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生活的人所求的,都从主被赐给他们;因此,他们只求良善,这必给他们成就;由于信也来自主,所以经上说:“只要信你们得着了。”由于祷告从仁爱的生活发出,并取决于它,好叫它可以照着祷告而成就,所以经上说:“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

“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表示当处于神性敬拜时,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马太福音,如此处论及那些祷告之人的话也适合论及那些献礼物在祭坛上的人:

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有弟兄对你怀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马太福音5:23–24)

“在祭坛上献礼物”表示一切神性敬拜,因为在这个民族中间的神性敬拜主要在于献燔祭和祭物,所以燔祭和祭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4, 221节)。由此可见,“祷告”或“恳求”,“在祭坛上献礼物”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经上记着,我的房屋要称为祷告的房屋,你们倒使它成为强盗的巢穴了。(马太福音21:13; 马可福音11:17; 路加福音19:46)

主的“房屋”表示教会,“祷告”表示其中的敬拜;“强盗的巢穴”表示对教会和敬拜的亵渎;从这种反面意义也明显可知,祷告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诗篇:

我曾用口求告神。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但神实在听见了,祂留心听了我祷告的声音。(诗篇66:17–19)

由于祷告是人心的样子,因而当心是恶的时,它不是任何敬拜的祷告,所以经上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这表示祂不会接受这种敬拜。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人的爱就是他真正的生活,因此一个人的祷告就是他爱的样子,也就是他生活的样子;由此可知,“祷告”表示他的爱与仁之生活,或“祷告”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

可以引用更多经文;但由于人不知道他的生活和祷告构成一体,因而只感觉在圣言提到“祷告”的地方,“祷告”只表示祷告,所以此处将省略这些经文。此外,当人处于仁爱的生活时,他就在不断祷告,前提是用心而不是用口祷告;因为属爱之物不断在思维中,甚至在人没有意识到它的时候(正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5–57节所说的);由此也清楚可知,“祷告”在灵义上是指出于爱的敬拜。但那些将虔诚置于祷告,却不置于生活的人不喜欢这个真理;事实上,他们的思维与之相反;这种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实际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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