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诠释启示录 #323

323a. “各拿

323a. “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竖琴”表示这种称谢,是因为竖琴是一种弦乐器,这类乐器表示属灵事物或真理的事物;而管乐器表示属天事物或良善的事物。乐器由于其声音而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声音对应于情感;此外,在天堂,凭声音可以感知情感;由于情感各种各样,而乐器产生各种各样的声音,所以这些乐器因对应关系和由此而来的一致而表示情感。一般来说,弦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那类事物,而管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良善的情感的那类事物;或也可说,有些乐器属于属灵的种类,有些乐器属于属天的种类。声音对应于情感,这一点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音乐的音调也是如此;天使受声音及其种类的影响;但在此引用所有这些经历太占据篇幅了。我只提普遍观察的一点:离散的声音会激发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而连续的声音激发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无论你说对真理的情感,还是说属灵事物,意思都一样;或无论你说对良善的情感,还是说属天事物,意思也都一样。但从关于声音,以及它们与情感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323b. 由此可见为何圣言,尤其大卫诗篇提到如此多种乐器,如瑟、琴、笛、钹、鼓、号、箫等,即:这是由于它们与情感,同时与清晰度,也就是包含事物并从它们流出的表达的对应关系。

琴尤表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它们激发这类情感;因此,它们也表示怀着一颗愉快的心从属灵真理作出的称谢,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击鼓之乐停止,快乐的喧闹停止,弹琴之乐止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以赛亚书24:7–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属灵教会的荒废,或其良善和真理的荒废。“新酒悲哀”、“击鼓之乐停止”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良善;“葡萄树凋残”、“弹琴之乐止息”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真理;因为“新酒”表示属灵良善,“鼓”表示其喜乐;“葡萄树”表示属灵真理,“琴”表示其喜乐。由于即将停止的,是对这些的情感,所以经上说“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快乐的喧闹停止”;在圣言中,“欢喜”和“快乐”表示属灵的欢喜和快乐,它们都来自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经上补充说“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是因为“唱歌”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欢喜的见证,“酒”表示真理。

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应当向祂唱新歌;弹得美妙,声音洪亮。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诗篇33:2–4)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所以经上说“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十弦瑟”表示相对应的属灵良善,故经上说“用十弦瑟歌颂祂”;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还说“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耶和华的言语正直”表示良善之真理;“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表示真理之良善;良善之真理是从良善发出的真理,真理之良善是由真理产生的良善。

又: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让它们带我到圣山,到你的居所,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3–4)

“琴”明显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因为经上说:“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经上还提前说:“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

又: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谢你,称谢你的真理;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由于“瑟”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琴”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良善之真理,称谢都是从它们各自所作的,故经上说:“我要鼓瑟称谢你,我要弹琴歌颂你!”

又:

我要歌唱,我要歌颂。我的荣耀啊,当唤醒我,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歌颂你!(诗篇57:7–9; 108:1–3)

该诗篇的细节表达了出于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以及良善之真理,或属灵真理的称谢和赞颂。“歌唱”、“荣耀唤醒”、“在列族中称谢”表达了真理之良善;“歌颂”、“琴唤醒”、“在列民中歌颂”表达了良善之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列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真理的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它们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参看AE 238e, 288b节)。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诗篇147:7)

此处“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也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和属灵真理的称谢;“回应耶和华”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用琴向神歌颂”表达了出于属灵真理;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用“耶和华”,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用“神”(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以西结书:

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人不再听见你弹琴的声音;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以西结书26:13–14)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这些话描述了它的荒废;“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描述了在良善的知识方面的荒废;“人不再听见弹琴的声音”描述了在真理的知识方面的荒废;“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描述了一切真理的荒凉;“磐石”表示真理,它的“干燥”表示荒凉。

诗篇: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响亮的声音;要扬声欢呼,要歌颂。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用号筒和角声,在君王耶和华面前发出响亮的声音!(诗篇98:4–6)

此处用各种声音和乐器表达了各种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赞颂正是出于这些情感:各种声音包括“发出响亮的声音”、“扬声”、“欢呼”、“歌颂”,各种乐器包括“琴”、“号筒”、“角声”;但此处不宜解释每个细节的含义,只解释与琴有关的东西即可。“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表示出于对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称谢;因为每一种情感都来自爱,当转化为声音时,就会产生与它本身一致的声音;因此,从说话的声音(其中话语的表达可以说从声音中流出)中,可以听出别人的情感,他的同伴由此知道他的情感;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所有说话的声音都表明了情感。

在诗篇的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下经文:

你们当向神我们的力量大声欢呼,向雅各的神发出欢乐的响声。唱起诗歌,打手鼓,弹美琴与瑟。当在新月吹角。(诗篇81:1–3)

又:

至高者啊,称谢耶和华,歌颂你的名何等美好!用十弦的乐器和瑟,用琴上回响的音乐。(诗篇92:1–3)

又:

愿锡安的儿子因他们的王快乐;愿他们跳舞赞美他的名,愿他们击鼓弹琴歌颂他。(诗篇149:2–3)

又:

要用角声赞美他,鼓瑟弹琴赞美他;击鼓跳舞赞美他;用丝弦的乐器和箫赞美他。用柔和的钹声赞美他;用响亮的钹声美他。(诗篇150:3–5)

323c. 由于乐器,以及跳舞表示源于情感,以及心智的情感本身的欢喜和快乐,它们的声音既单独又联合激发这些情感,所以:

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各种木头乐器、琴、瑟、鼓、响钹和铙钹弹奏。(撒母耳记下6:5)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属灵真理就是影响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的真理,这些真理驱散邪恶之虚假,以及与这些虚假同在的处于它们的灵人本身,所以:

恶灵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弹奏;如此扫罗就得了安息,那恶灵就离开了他。(撒母耳记上16:23)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王代表属灵国度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属灵真理(参看前文,AE 31b节);但那时扫罗代表反对这些真理的虚假;这些虚假被琴的声音驱散,是因为“琴”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时这种情况发生,是因为对以色列人来说,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因而具有意义;如今不是这种情况。从此处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琴”表示什么,包括其它地方的“琴”(如以赛亚书30:31, 32; 诗篇49:3, 4; 137:1, 2; 撒母耳记上10:5; 启示录14:2; 18:22; 约伯记30:31)。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反面意义,乐器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和邪恶的情感的各种欢喜快乐;因此,“琴”表示虚假的称谢,和随之而来的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如以赛亚书:

七十年后,推罗的歌必像妓女的歌;你这被遗忘的妓女啊,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以赛亚书23:15–16)

“推罗”表示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如前所述,在此表示这些被歪曲的教会;“妓女”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可参看前文,AE 141节);“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表示虚假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和夸耀。

同一先知书:

祸哉!那些清晨早起,追寻烈酒,留连到晚上,甚至因酒发烧的人。在他们的筵席上,有琴、瑟、手鼓、笛和酒;但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以赛亚书5:11–12)

此处“琴”、“瑟”、“手鼓”、“笛”,以及“酒”也具有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出于邪恶之虚假的狂喜和夸耀。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祸哉!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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