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6.“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来自那理解力的仁与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这从“骑在马上的”和“弓”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对此,我们刚才已经论述了);“弓”是指仁与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弓”表示该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此处首先说一说教义:
(1)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
(2)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
(3)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没有人能变得属灵。
(4)教义只能从圣言,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
(5)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证实。
(1)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字义是由纯粹的对应构成的,这些对应包含属灵事物在自己里面,因此字义由诸如在世界及其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由此可知,字义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然而却适合简单人理解,简单人没有把自己的观念提升到诸如他们眼前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因此,它也包含诸如看上去不属灵的那类事物,尽管整部圣言本身内在是纯属灵的,因为它是神性。因此,字义里面有许多事物不能充当现今教会的教义,并有许多事物能被应用于各种不同的原则,异端由此产生;然而,也有许多混和的事物,教义能从这些事物中被搜集和形成,尤其生活的教义,也就是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教义。
但从教义阅读圣言的人在那里看到确认的一切事物,以及许多从其他人眼前隐藏的事物;他也不会让自己被圣言中那些似乎不一致,并且他所不理解的事物吸引到奇怪的教义中;因为他在其中所看到的教义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清晰的,其它事物对他来说则是模糊的。因此,由纯正真理构成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而另一方面,对那些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它就像没有灯的烛台,被置于暗处,藉着它,在那里不能看到、知道、找到或发现任何有助于拯救的东西。此外,如此阅读的人可能会被引入心智出于某种爱所倾向,或被某个原则所吸引到的各种错误中。由此可见,没有教义,没有人能理解圣言。
(2)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驱散它们。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从教义可以看到在自己的光和自己秩序中的真理,但从没有教义的圣言却看不到,这从刚才所说的清楚可知。若不能看到真理,也就不能看到虚假和邪恶,因为后者是前者的对立面;然而,与邪恶和虚假的一切争战都来自真理,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真理进行。因此,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很容易通过一种错误的解释和对圣言字义的应用而确认邪恶和虚假,由此为虚假而与真理争战,为邪恶而与良善争战;因此,这个人没有被改造;因为人通过驱散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将真理应用于生活而得以改造。这就是此处所看到的“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所表示的;因为“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弓”表示仁与由此而来的信之教义,邪恶和虚假通过该教义被争战和驱散。
(3)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没有人能变得属灵。这一点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清楚看出来,即:没有教义,就不理解圣言,没有来自圣言的教义,没有人能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因为人通过照着神性真理生活、移除邪恶和虚假而变得属灵;没有教义,他不知道这些真理;没有教义,就不能移除邪恶和虚假,如前所述。没有这两者,人不会被改造,因而不会变得属灵,而是仍然属世,并通过属世的圣言字义、通过错误地解释和应用它来确认他的属世生活。之所以说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是因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没有圣言,因而对主一无所知;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变得属灵;然而,所有承认一位神,并以人的形式敬拜祂,照着与圣言一致的宗教原则活在仁爱中的人都被主预备接受属灵生命,并在来世确实接受它(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313–328节; AE 107, 195a节)。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重生通过“水和灵”,也就是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6节; 基督教界的施洗是重生的一个标志和纪念,该书202–209节)。
(4)教义只能从圣言,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并且是这样,主在它里面;因为主在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里面;因此,那些从其它任何源头,而不是从圣言制定教义的人,不是从神性真理,也不是从主来制定它。此外,圣言的细节有灵义在里面,天堂天使都处于灵义;因此,天堂与教会通过圣言有一种结合;所以那些从其它任何源头,而不是从圣言制定教义的人,不是在与天堂的结合中来制定它,然而一切光照都来自这种结合。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由此明显可知,教义要从圣言,而不是从其它源头获得,并且只能被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获得。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的人就处于来自主的光照;由于像这样的人实行真理,所以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
(5)教义的一切都必须被圣言的字义证实。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其完全;因为那是终端意义,灵义就在其中;因此,当教义被字义证实时,教会的教义也是天堂的教义,通过对应而有结合。仅用以下事实来说明这一点:当人思考任何真理,并通过字义来证实它时,它就在天堂被感知到;但如果他没有证实它,则不然;因为字义是属灵观念,也就是天使观念终止于其中的基础,就像话语是思维的意义落入其中,并与别人交流的基础一样。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以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证实;只是这不是提出它的地方。
141a.“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叫他们充满或获得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从“吃”、“祭偶像之物”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自己的和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 8001节),因而也指充满或获得;“祭偶像之物”,也就是祭献给偶像的事物,是指各种邪恶(对此,下文会详述);“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下文也很快详述)。巴兰建议巴勒邀请以色列人向他的神献祭,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摩西五经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住在什亭,百姓在那里开始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因为他叫百姓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百姓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当献祭建立时,其中一条律例是:一部分祭物,尤其感恩祭,要烧在祭坛上,一部分要在圣地吃了。献祭本身表示出于爱和信的敬拜,吃祭物表示将那良善变成自己的。祭物表示出于爱和信之良善的敬拜的一切(参看《属天的奥秘》,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吃”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AC 10109节)。正如吃献给耶和华的祭物表示将良善变成自己的,献给列族的神、被称为“祭偶像之物”的祭物表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
“行淫”在灵义上表示充满或获得虚假,因而也表示歪曲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色列人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所表相同;因为圣言的历史部分涉及并表示属灵事物,这从被称为《属天的奥秘》的对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解释可以看出来。由于以色列人吃祭偶像之物,以及他们与摩押女儿的淫乱涉及这类事(因为它们也涉及它们所表示的事),所以经上吩咐,百姓的首领要在日头面前向耶和华悬挂;由于同样的原因,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将一个以色列男人和一个米甸女人由腹中刺穿,他也因这样做而受到祝福;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可参看民数记25:1–18)。若只是因为吃祭偶像之物并与别的民族的女人行淫,经上永远不会吩咐去实施这些惩罚和灾祸,除非这些事涉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它们并未在圣言字义上显现,只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所涉及的滔天罪行或非法的事就是同时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并且如前所述,这就是将邪恶和虚假变成自己的。
141b.通奸和行淫涉及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它们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你所有的情人,奖赏他们,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
谁看不出此处淫乱或行淫不是指平常属世意义上的淫乱或行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教会;这些事就是淫乱或行淫所表示的;因为灵义上的“淫乱或行淫”,或属灵的淫乱或行淫,无非是对真理的歪曲。此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与她行淫的“埃及人”是指被错误地用来证实虚假的各种知识或认知;“亚述人”是指基于虚假的推理;“迦勒底”,就是贸易之地,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她给情人的“赏金”表示虚假的贩卖。由于通过歪曲真理而玷污良善,这个教会被称为在自己丈夫之下通奸的妇人。
同一先知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选择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她向他们放纵淫行,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8, 11, 14, 16–17 等)
此处“淫行”同样表示属灵的淫行,这从每个细节都明显看出来。“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是指两个教会,即以色列教会和犹太教会;与“埃及人”、“亚述人”、“迦勒底人”的“淫行”与前面所表相同;“巴比伦人所登的爱情床”是指对良善的亵渎。
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在那里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行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
“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犹大”是指处于良善的教会,因为他们代表这两种教会。“以色列的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犹大的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树下行淫”是指追求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甚至来自圣言的,并歪曲它们;“和石头木头行通奸”是指败坏和亵渎一切真理和良善;“石头”表示真理,“木头”表示良善。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成群地来到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是指看见并检查那教会的教义;因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街”和“宽阔处”是指教义。“能不能找到一个人,又是否行公平、求真理”表示教会里是否有任何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行淫”表示当真理被揭示给他们时,他们却歪曲它们。就教义而言,这样一个教会就是他们成群所来到的“娼妓家”。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间的山丘上行通奸,发嘶声,作淫乱的污秽事,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耶利米书13:27)
“发嘶声”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马”表示真理所在的理解力;“田野间的山丘”是指教会里的真理之良善,这些良善被败坏了。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与同伴的妻子行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此处“通奸”和“行通奸”明显表示扭曲真理;“先知”表示那些从圣言教导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在行通奸和行在谎言中”,“他们说虚假话”。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
摩西五经: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直到他们的尸首在旷野都灭尽了。(民数记14:33)
以色列人在旷野灭尽,不是因为他们担当了淫行,而是因为他们弃绝天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对他们说这话,是因为他们不想进入迦南地,而是想返回埃及;“迦南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及其真理;“埃及”表示被歪曲并变成法术的这些事物。
弥迦书:
她的一切雕像必被打碎,行淫的赏金全被火烧尽;她所有的偶像我必荒废,因为她从妓女的雇价聚集它们,它们必回复为妓女的雇价。(弥迦书1:7)
“雕像”和“偶像”表示来自自我聪明的虚假;“行淫的赏金”是指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从而败坏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何西阿书: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这代表教会的品质是什么样,即它完全沉浸于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酒和新酒,把心占据。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妇犯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淫行、酒和新酒”是指被歪曲的真理;“行淫”是指歪曲本身;“酒”是指内层虚假;“新酒”是指外层虚假;“行淫的女儿”是指被败坏的真理之良善;“犯通奸的儿媳妇”是指与由此而来的虚假结合的邪恶。
以赛亚书:
七十年终了以后,耶和华必察罚推罗,她必回去得妓女的雇价,与世面地上所有国家行淫。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以赛亚书23:17, 18)
在圣言中,“推罗”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知识或认知;所论及的“妓女的雇价”是指通过扭曲用于邪恶和虚假的这些知识;“她的货财”是指这些的贩卖。“与地上所有国家行淫”是指与教会的所有和每个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她的货财和妓女的雇价要归耶和华为圣”,是因为这些表示被他们用于虚假和邪恶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一个人通过确定性的知识本身可以获得智慧;因为知识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也是变得疯狂的手段。当它们通过被用于邪恶和虚假而被歪曲时,就成为变得疯狂的手段。在经上说这句话的地方所表相同:
他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路加福音16:9)
在经上吩咐下面这些话的地方也所表相同:
她们必向埃及人借金、银和衣裳,把它们从他们那里夺走。(出埃及记3:22; 12:35–36)
“埃及人”表示他们用来歪曲真理的各种知识。
摩西五经:
我必剪除转向招灵的和行巫术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5, 6)
以赛亚书:
他们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和妓女的种子,都近前来。(以赛亚书57:2–3)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马兵上来,剑发光,枪闪烁,被杀的众多;都因妓女,行邪术的主母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摩西五经:
不可与那地的居民立约,免得他们的儿女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民数记:
好叫你们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不随从自己的内心和自己的眼目而跟着行淫,像你们素常一样。(民数记15:39)
启示录: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喝她邪淫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要把那坐在多水之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诸王素来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使地上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由于“行淫”和“通奸”表示这些事物,还由于它们在天堂具有同样的含义,所以以色列教会,也就是其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意义的代表性教会,被赐予以下诫命,申命记:
以色列中不可有妓女和嫖客。(申命记23:17)
利未记:
与人之妻行通奸的人,与同伴之妻行通奸的人都必处死。(利未记20:10)
申命记:
妓女的雇价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还愿。(申命记23:18)
利未记:
亚伦的儿子不可娶妓女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所休的妇人为妻。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大祭司的女儿若行淫玷污了自己,就用火焚烧。(利未记21:7, 9, 13–1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淫行”和“通奸”涉及这些东西,这一点已经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已经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的气场使这些东西变得显而易见;有一种可憎的淫乱气场从那些在自己里面确认虚假,并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证实它们的灵人的同在中发出。这些气场就对应于一切禁婚亲等(对此,参看利未记20:11–21),照着将真理应用于虚假,以及将虚假与邪恶结合,尤其与从自我之爱流出的邪恶结合而不同(对此,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4–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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