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50

启示录61.我看

启示录6

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你来看。

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

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

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也不可糟蹋。

7.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你来看。

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来杀害。

9.他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10.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

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

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

14.天就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

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

16.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

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诠  释

350.启6:1–2.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我看见”表示那些属于拥有圣言的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351节);“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从主那里第一次显现(352节);“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353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54节)。

“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355节);“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仁与信之教义,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通过该教义得以维持,它们也通过该教义被驱散(356—357节);“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永生,也就是胜利的赏赐(358节);“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以及后来直到永远(359节)。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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