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a. “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时代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时代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 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325a. “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敬拜之物。这从“众圣徒的祈祷”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祈祷(或祷告)”在内义上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圣徒(或圣民)或圣的”,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义人或义的(参看前文AE 204节)。但在圣言的内义上,“圣徒”不是指圣徒,或圣人,而是指神圣事物,因为“圣徒”这个词涉及人,人的一切在内义上都被脱去,因为唯独事物构成内义(参看AE 270节);天使因是属灵的,故从人抽象出来思考(也可参看前文,AE 99—100节)。这就是那将圣言的内在意义与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区分开的;“圣徒”因此表示神圣事物,在圣言中,“神圣”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其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204节),所以“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经上说“他们拿着盛满了香的金炉,就是众圣徒的祈祷。”“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如前一段所说明的);由此可知,“圣徒的祈祷”具有类似含义。
如诗篇:
我求告你的时候,求你侧耳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接纳!愿我的手举起如献晚上的素祭!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和作孽的人同行恶事;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诗篇141:1–5)
此处“祷告(或祈祷)”被称为“香”、“我的手举起”被称为“素祭”;这是因为“祷告(或祈祷)”和“香”具有相似的含义,“手举起”和“素祭”也是。“香”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此,两者都表示敬拜。由于祷告(或祈祷)不是来自口,而是通过口来自心,来自心的一切敬拜都来自爱与仁之良善,因心表示这一点,所以经上还说:“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行恶事。”由于大卫在哀叹,邪恶仍拥有反对他的能力,所以他说:“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
“祈祷(或祷告)”与“香”具有相似的含义,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其它经文也明显看出来: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4)
由于“祈祷(或祷告)”和“香”在此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所以经上说“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上”,同样说“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首先解释一下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是什么意思,然后解释祈祷或祷告表示这种敬拜。敬拜并不在于祷告和外在的虔诚,而是在于仁爱的生活;祷告只是这种生活的外在,因为它们从人那里通过他的嘴口发出,因此,人们的祷告就是他们自己在生活方面的样子。一个人在祷告的时候使自己谦卑下来,跪下叹息,这并不重要;因为这些是外在,除非外在从内在发出,否则它们只是没有生命的姿势和声音。一个人所说的每句话都有情感在里面,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情感,因为他们的情感就是他们的生命;正是这情感本身,而不是没有情感的人在说话;因此,情感如何,祷告就如何。属灵情感就是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处于这种情感就是真正的敬拜;祷告就是那发出之物。由此可见,敬拜的本质就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工具是姿势和祷告;或敬拜的首要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次要是祷告。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一切神性敬拜都置于口头的虔诚,却不置于实际虔诚的人,大错特错了。
实际的虔诚就是在每项工作和每项职责上都出于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行事,这是因为主在圣言中就是如此吩咐的;事实上,人就这样在他的每项工作中仰望天堂和主,并这样与祂结合。不过,只是出于对法律、对丧失名声,或荣誉和利益的惧怕行事,却没有想到神性律法、圣言的诫命和主,然而又在教会虔诚祷告,是外在的虔诚;无论这种虔诚显得多么神圣,它都不是虔诚,相反,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源于习惯所披上的某种东西,要么是来自神性敬拜仅在于此的虚假信仰的一种说服;因为这种人不是用心,只是用眼睛来仰望天堂和主;心仰望自我和世界,而嘴只出于身体的习惯及其记忆说话;人由此与世界结合,而不是与天堂结合,与自我结合,而不是与主结合。由此可见,什么是虔诚,什么是神性敬拜,实际的虔诚就是敬拜本身。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22, 224, 358–360, 528–530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3–129节)中所说的,那里有这些话:虔诚就是虔诚地思考和说话;花大量时间祷告;在这种时候,要使自己谦卑下来;常去教会,在那里虔诚地听道;每年都要经常遵守圣餐礼,以及教会所约定的其它敬拜仪式。但仁爱的生活是对邻舍有好的意愿和行为,在每项工作,以及每项职责上都出于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行事;总之,仁爱的生活在于履行功用。神性敬拜主要在于这种生活,其次在于虔诚的生活;因此,人若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也就是说,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同时却没有过一种仁爱的生活,就不是在敬拜神。因为虔诚的生活只要与仁爱的生活结合,就是有价值的;事实上,仁爱的生活是首要的,并且仁爱的生活如何,虔诚的生活就如何(124, 128节)。
325b. 主使天堂慢慢进入人的实际虔诚,而不是使天堂进入与实际虔诚分离的口头或外在虔诚,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因为我已经看见许多人将一切敬拜都置于口头和外在的虔诚,而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不思想主在圣言中的诫命,以为不得从宗教的角度,因而从一个属灵的动机,只可从文明法律和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行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好叫他们可以为了名声的缘故显得诚实和公义,这也是为了荣耀和利益的缘故,他们以为这会把他们先于其他人带到天堂。因此,根据他们的信仰,他们被提升到天堂;但当天使发觉他们只用嘴,而不是用心来敬拜神,他们的外在虔诚不是从属于生活的实际虔诚发出时,就把他们扔了下去;后来,这些人与那些在生活中类似他们自己的人联系在一起,在那里被剥夺虔诚和神圣,因为这些从内层被生活的邪恶玷污了。由此也清楚可知,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外在的虔诚。
由于神性敬拜本身主要在于生活,而不在于祷告,所以主以下面这些话说,祷告不可用许多重复话:
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所以你们不可效法他们。(马太福音6:7–8)
由于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祷告,所以在圣言的灵义中,“祷告或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来自仁爱生活的敬拜,因为首要之物就是灵义上所表示的,而字义由系结果,并且相对应的次要之物构成。
此外,圣言的许多经文提到祷告(或祈祷);但由于祷告是从心发出的,而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与仁之生活的样子,所以“祷告(或祈祷)”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和来自它的敬拜,如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祷告,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可福音13:33)
“你们要时时警醒”表示为自己获得属灵生活(参看AE 187节);因此,经上也提到祷告,因为“祷告”是这种生活的一个结果或它的外在,这种结果或外在只要从生活发出,就是有益的,因为这两者就像灵魂和身体,内在和外在一样为一。
马可福音:
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一切事,只要信你们得着了,就必给你们成就。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马可福音11:24–25)
此处“祷告”、“祈求”和“恳求”在灵义上表示爱与仁的生活;因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生活的人所求的,都从主被赐给他们;因此,他们只求良善,这必给他们成就;由于信也来自主,所以经上说:“只要信你们得着了。”由于祷告从仁爱的生活发出,并取决于它,好叫它可以照着祷告而成就,所以经上说:“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
“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表示当处于神性敬拜时,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马太福音,如此处论及那些祷告之人的话也适合论及那些献礼物在祭坛上的人:
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有弟兄对你怀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马太福音5:23–24)
“在祭坛上献礼物”表示一切神性敬拜,因为在这个民族中间的神性敬拜主要在于献燔祭和祭物,所以燔祭和祭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4, 221节)。由此可见,“祷告”或“恳求”,“在祭坛上献礼物”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经上记着,我的房屋要称为祷告的房屋,你们倒使它成为强盗的巢穴了。(马太福音21:13; 马可福音11:17; 路加福音19:46)
主的“房屋”表示教会,“祷告”表示其中的敬拜;“强盗的巢穴”表示对教会和敬拜的亵渎;从这种反面意义也明显可知,祷告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诗篇:
我曾用口求告神。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但神实在听见了,祂留心听了我祷告的声音。(诗篇66:17–19)
由于祷告是人心的样子,因而当心是恶的时,它不是任何敬拜的祷告,所以经上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这表示祂不会接受这种敬拜。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人的爱就是他真正的生活,因此一个人的祷告就是他爱的样子,也就是他生活的样子;由此可知,“祷告”表示他的爱与仁之生活,或“祷告”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
可以引用更多经文;但由于人不知道他的生活和祷告构成一体,因而只感觉在圣言提到“祷告”的地方,“祷告”只表示祷告,所以此处将省略这些经文。此外,当人处于仁爱的生活时,他就在不断祷告,前提是用心而不是用口祷告;因为属爱之物不断在思维中,甚至在人没有意识到它的时候(正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5–57节所说的);由此也清楚可知,“祷告”在灵义上是指出于爱的敬拜。但那些将虔诚置于祷告,却不置于生活的人不喜欢这个真理;事实上,他们的思维与之相反;这种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实际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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