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a. “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时代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时代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 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313a.启5:6.“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这从“在中间”、“宝座”、“四活物”和“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在中间”是指至内层,因而是指整体,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宝座”是指整个范围的天堂(对此,参看前文,AE 253节);“四活物”是指主的圣治和保护,防止天堂不通过爱之良善就被靠近(对此,参看前文,AE 277节);由于这种保护尤其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因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所以该天堂尤其由“四活物”来表示(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内容看得更清楚)。“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也可参看AE 270节),故在此是指那些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人,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这两层天堂,即第三层天堂和第二层天堂,彼此的区别在于,在第三层天堂的人处于对主之爱,在第二层天堂的人处于对邻之仁;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由此可见,“四活物”和“长老”具体表示什么。
但“四活物”一般表示在整个天堂进行保护的一切神性良善;而“长老”一般表示在整个天堂从神性良善发出的一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进行保护,因为它们是合一的;因此,“四活物”和“长老”一起表示从主发出的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因而表示整个天使天堂,但尤表这两个内层天堂。其原因在于,天使之所以为天使,凭的不是他们的自我,而是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与他们同在,或他们所接受的神性使他们成为天使,并使由他们构成的天堂被称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12, 51–86节)。
“中间”或“在中间”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整体,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但首先要进行说明,以解释“中间”因表示至内层,故也表示整体从何而来。这一点可通过与光,太阳,对天堂里所有人的安排,以及对地上属于教会的所有人的安排相比来说明。与光相比:在中间的光向周围传播,或从中心朝各个方向的周边传播;由于它从至内层传播,并充满周围的空间,所以“在中间”也表示整体。与太阳相比:太阳在中间,因为它是宇宙的中心;由于太阳系的热和光都来自它,所以“在中间”的太阳表示它在各个方面上的存在,或遍及整体。与对天堂里所有人的安排相比:天堂有三层,其中至内层是第三层天堂;该天堂流入两层较低的天堂,并通过由来自至内层的流注所实现的联系而使它们与它成为一体。此外,在天堂的每个社群,至内层都是最完美的;因此,在这个社群周围的人都根据距离至内层的程度而处于光和聪明(参看《天堂与地狱》,43, 50, 189节)。与地上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相比:主的教会遍布全世界;但它的至内层是认识并承认主的地方,是圣言所在的地方;光和聪明从这至内层传播到周围属于教会的所有人,但光和聪明的这种传播是在天堂实现的(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8节)。由此可见,“中间”,或“在中间”因表示至内层,故也表示整体。这清楚表明,“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表示什么,即在其神性人身方面,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的主。
313b.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整体,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锡安的居民”与“锡安的女子或女儿”所表相同,即都表示属天教会,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表示主,祂在所有地方,遍及那里的整体。
诗篇:
神啊,我们在你的殿中间沉思你的怜悯。你的名怎样,你受的赞美,直到地极就怎样。(诗篇48:9–10)
“殿”表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教会,该教会被称为属灵教会;“在殿中间”是指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整体中;因此,经上说:“你的名怎样,你受的赞美,直到地极就怎样。”“直到地极”是指甚至直到教会的最后事物或终端,“地”是指教会。
又:
神自古以来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表示在各个方向上。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神的会”表示天堂;“在诸神中间”表示在那里的所有天使中间,因而在整个天堂;因为天使凭他们从主接受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事实上,在圣言中,“神”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前文,AE 24, 130, 220a, 222a, 302节)。
摩西五经: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此处“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我的名在他中间”表示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在祂里面(参看AE 102a, 135, 224节)。
路加福音:
耶稣论到末期说,要让在犹太的,逃到山上;在城中间的,出来。(路加福音21:21)
这论述的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当审判发生时的教会末期。“犹太”不是指犹太,而是指教会;“山”不是指山,而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由于这些话说的是教会的结束,所以清楚可知“要让在犹太的,逃到山上;在城中间的,出来”表示什么,即:当审判发生时,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之人都将是安全的。
以赛亚书:
当那日,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4–25)
“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属灵层;“亚述”表示教会之人的理性层;“埃及”表示认知和知识。由此可见,“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表示什么,即:那里的一切,包括理性层,认识和知道的能力,都将是属灵的;因为当至内层是属灵层,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时,由此而来的理性层也是属灵的,认识和知道的能力同样是属灵的,因为这两者都是从至内层,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灵层形成的。
耶利米书:
我的心在我中间破碎了,我所有的骨头都发颤了。(耶利米书23:9)
“在我中间破碎的心”表示从至内层到终端,也就是遍及整体的悲伤;因此,经上说“我所有的骨头都发颤了”,“骨头”表示终端。
在以下经文中,“在中间”也表示在整体中,或遍及整体。以赛亚书:
在地中间,在列民中间,必像打过的橄榄树,又像摘取完葡萄后所余的残粒。(以赛亚书24:13)
这些话论及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荒废的教会,其中只有邪恶和虚假。“在地中间”表示整个教会遍满邪恶;“在列民中间”表示整个教会遍满虚假;因此,它被比作“打过的橄榄树”、“摘取完葡萄后所余的残粒”;“橄榄树”表示教会的良善,“葡萄”表示教会的真理,“打过”和“残粒”表示荒废。
诗篇:
他们图谋奸恶,因为人中间和心是深的。(诗篇64:6)
“人中间”表示真理应当所在的理解力;“心”表示良善应当所在的意愿;此处,这两者都败坏了,后者陷入邪恶,前者陷入虚假。
又:
任何人的口中都没有定性;毁灭在他们中间。(诗篇5:9)
又:
他们口虽祝福,在他们中间却咒诅。(诗篇62:4)
又:
恶人的过犯在我心中间说,在他眼前没有对神的惧怕。(诗篇36:1)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说谎;他们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6)
在这些经文,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在中间”表示在整体中,因为在至内层;事实上,至内层如何,整体就如何;其它一切都从至内层产生并衍生出来,如同身体来自它的灵魂;一切事物的至内层也都是那被称为灵魂的。例如:人的至内层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因此,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如何,整个人就如何。再者,人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如何,整个人就如何。
313c. 整个人就是他的中间或至内层的样子,这一点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马太福音6:22–23)
“眼睛”表示人的理解力(参看AE 37, 152节),如果这理解力是好的,也就是说,如果它是由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的,那么整个人就是如此,这由“全身就光明”来表示;而另一方面,如果理解力是由邪恶之虚假构成的,那么整个人就是如此,这由“全身就黑暗”来表示。眼睛被称为“好的”;但在希腊文,即原文,经上说的是单眼,单表示这是一个,当真理来自良善,或理解力来自意愿时,这是一个。而且,“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如果这些构成一,那么就只有单眼,或说它们构成单眼,因而是一只“好眼”。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